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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婚房产析产公证流程是怎样的?

离婚房产分割 2023-08-31 19:20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1、到公证处办理析产公证。但如果在离婚判决或离婚协议(民政局备案)中已经约定了房屋归属的,可以不再办理析产公证; 2、办理抵押权银行规定的事项; 3、到房管局办理免征契税申请(大约10个工作日,各区略有不同); 4、到房管局办理
  • 离婚房产公证的流程如下:
    1、由当事人先携带个人的身份证明,如身份证、户口本等相关材料;
    2、亲自到公证处提出公证申请;
    3、公证申请被接待公证员受理后,公证员就财产协议的内容进行审查;
    4、在公证人核对完信息之后,双方当事人当着公证员的面在婚前财产协议书上签名。法律依据:《公证法》第二十五条
    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申请办理公证,可以向住所地、经常居住地、行为地或者事实发生地的公证机构提出。申请办理涉及不动产的公证,应当向不动产所在地的公证机构提出;申请办理涉及不动产的委托、声明、赠与、遗嘱的公证,可以适用前款规定。
    《公证法》第二十九条
    公证机构对申请公证的事项以及当事人提供的证明材料,按照有关办证规则需要核实或者对其有疑义的,应当进行核实,或者委托异地公证机构代为核实,有关单位或者个人应当依法予以协助。
    《公证法》第三十条
    公证机构经审查,认为申请提供的证明材料真实、合法、充分,申请公证的事项真实、合法的,应当自受理公证申请之日起十五个工作日内向当事人出具公证书。
  • 需要进行离婚财产公证的夫妻。一般按照以下步骤进行:准备好公证所需要的材料和证件;双方亲自到公证处提出申请,并填写表格;公证员对当事人提供的资料进行审查并提问;当事人确认无误在笔录上签字;在协议上签字。法律依据:《公证法》第二十七条
    申请办理公证的当事人应当向公证机构如实说明申请公证的事项的有关情况,提供真实、合法、充分的证明材料;提供的证明材料不充分的,公证机构可以要求补充。 公证机构受理公证申请后,应当告知当事人申请公证事项的法律意义和可能产生的法律后果,并将告知内容记录存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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