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遗嘱继承房产如何办理过户,法律上是如何规定的

遗产继承 2023-09-01 05:58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遗嘱继承房产过户的手续:
    1、到被继承人户籍所在地的派出所注销户籍,办理死亡证明;
    2、到区或市公证处(原外销商品房到市公证处)办理继承权公证;
    3、继承人办理房屋过户登记。
    《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二条规定,遗产是自然人死亡时遗留的个人合法财产。
    依照法律规定或者根据其性质不得继承的遗产,不得继承。
    第一千一百五十六条规定,遗产分割应当有利于生产和生活需要,不损害遗产的效用。
    不宜分割的遗产,可以采取折价、适当补偿或者共有等方法处理。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二条
    遗产是自然人死亡时遗留的个人合法财产。
    依照法律规定或者根据其性质不得继承的遗产,不得继承。
    第一千一百五十六条
    遗产分割应当有利于生产和生活需要,不损害遗产的效用。
    不宜分割的遗产,可以采取折价、适当补偿或者共有等方法处理。

  • 办理 遗嘱继承房产过户 手续流程:第一,办理 房屋继承过户 需要的证明材料如下:1、 被继承人的遗产 证明材料。2、如果是多个继承人,就要按遗嘱或法定继承对共有财产进行分割,并签订协议书,只要每个继承人同意并签字,即可产生效力。3、如果每个继承人对继承的 共有财产分割 无异议,就可以凭此协议办理过户手续。第二,房屋继承登记步骤。 办理房产继承手续 必须经过房屋评估、继承公证、申请产权登记等办理过程。凡领取法律依据:《房地产权证》的房屋,当房屋的权属人死亡后,其合法继承人就可以申请办理该房屋继承登记。1、房屋评估。首先必须由评估公司根据房屋所处的路段、坐向、楼层、楼龄等对房屋作出专业的价格分析和楼价评估,定出准确的物业市值价格。2、继承公证。申请人应当到房屋所在地的公证处 办理继承公证 ,领取 继承公证书 。在办理公证时,必须提供房屋权属人的死亡证明书、合法机关出具的合法继承人名单证明,以及原房屋权属人立有的遗嘱(原件)。若部分合法继承人自愿 放弃继承权 ,必须出具放弃财产承诺证明。3、房屋测绘。申请人须到房地产测绘部门申请办理房屋面积测绘或转绘手续,领取测绘成果或者附图,以便办理产权登记手续。4、继承登记。申请人持房地产权证、继承公证书、房屋测绘等证明到房地产交易中心申请继承登记手续。填写《房地产产权 登记申请书 》,并递交上述资料后,办案人员将收件立案受理,并核发回执。待一切资料审核后,即发放已更改权属人的房产证明。5、规定需递交的其它资料。如涉及该房屋权属等事项是法院判决、裁定或调解的,必须递交 法院判决书 、裁定书或调解书等。如该房屋经实地测绘,发现已经改建或存在违法建设的,必须提交规划部门的报建审核书或处理决定书。
  • 遗嘱继承房产按照以下程序办理过户:
    1、到派出所开死者的死亡证明;
    2、到公证处办理房产继承公证;
    3、带齐房屋所有权证书、继承公证书、遗嘱、继承人身份证及复印件等材料到房产交易中心办理房产继承手续;
    4、交纳相应的税费。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二百一十四条
    不动产物权的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依照法律规定应当登记的,自记载于不动产登记簿时发生效力。
    第二百一十六条
    不动产登记簿是物权归属和内容的根据。
    不动产登记簿由登记机构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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