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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调岗不同意,原岗位工作被取代,工作权限取消,电脑撤走

劳动合同纠纷 2023-09-01 09:04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企业调岗员工不同意的处理方式为:根据我国劳动合同法的规定,如果双方当事人不能协商一致时,可以另行支付一个月的工资作为经济补偿金,提前三十日通知之后要求其离职的。针对不胜任岗位解除的问题,实践中操作的手法比较多。

  • 一、公司调岗本人不同意如何解决
    1、公司调岗本人不同意,劳动者可以协议变更劳动合同,继续在本岗位工作。如果公司坚持要强行开除劳动者的,那么劳动者可以申请劳动争议仲裁,要求公司作出赔偿。
    2、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五条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可以变更劳动合同约定的内容。变更劳动合同,应当采用书面形式。变更后的劳动合同文本由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各执一份。
    第四十八条
    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劳动者要求继续履行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应当继续履行;劳动者不要求继续履行劳动合同或者劳动合同已经不能继续履行的,用人单位应当依照本法第八十七条规定支付赔偿金。
    二、公司可以调岗调薪的情形有哪些
    1、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就调岗调薪协商一致;
    2、员工患病或者非因公受伤,在规定的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的,用人单位可以另行安排工作;
    3、劳动者不能胜任工作,用人单位可以调整其工作岗位;
    4、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用人单位可以与劳动者协商变更劳动合同,调整劳动者的工作位;
    5、企业转产、重大技术革新或者经营方式调整,可以变更劳动合同,调整员工的工作岗位;
    6、劳动者与用人单位签订了脱密期保密协议的,在劳动者提出辞职后,可以调整员工的工作岗位。
  • 公司强制调岗员工不同意的处理方式如下:
    1、公司可以解除劳动合同,支付经济赔偿金给员工;
    2、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的,导致合同难以履行时,用人单位才可以单方对劳动合同的约定内容进行合理必要的变更。在合同履行过程中,发生某些重大变化,确需对某些内定作出调整的,比如整体的搬迁、部门的合并、国际金融危机。变更后仍然需要与劳动者协商是否继续履行,还是应当征求劳动者的意见,劳动者同意,双方按照变更后的合同履行,不同意的,公司可以解除双方的劳动合同;
    3、不能胜任工作与不服从安排是相互矛盾的,不可以同时作为解除的理由。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四十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劳动者本人或者额外支付劳动者一个月工资后,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劳动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用人单位另行安排的工作的;
    (二)劳动者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的;
    (三)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经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未能就变更劳动合同内容达成协议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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