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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请商标驳回复审需要准备哪些材料,法律如何规定

其他 2023-09-01 13:06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申请商标驳回复审需要的资料有如下:
    1、《商标驳回通知书》原件;
    2、商标局邮寄《商标驳回通知书》的信封;
    3、 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回盖公章);
    4、商标构思及使用情况;
    5、企业简介;
    6、企业所获得的各项荣誉;
    7、企业最近三年销售、广告费用及相关财务情况;
    8、企业媒体报道或图片广告原件及复印件。
    《商标法》第三十四条规定,对驳回申请、不予公告的商标,商标局应当书面通知商标注册申请人。商标注册申请人不服的,可以自收到通知之日起十五日内向商标评审委员会申请复审。商标评审委员会应当自收到申请之日起九个月内做出决定,并书面通知申请人。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第三十四条。
  • 申请商标驳回复审需要准备的材料如下:
    1、商标驳回部分驳回通知书原件及商标局邮寄信封;
    2、驳回复审申请书,写明复审理由;
    3、必要时可附上证明复审理由的相关材料:广告材料是确认商标实际宣传使用的载体,销售证据材料,申请商标使用的所有相关材料、照片、合同等复印件。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
    第三十四条
    对驳回申请、不予公告的商标,商标局应当书面通知商标注册申请人。商标注册申请人不服的,可以自收到通知之日起十五日内向商标评审委员会申请复审。商标评审委员会应当自收到申请之日起九个月内做出决定,并书面通知申请人。有特殊情况需要延长的,经国务院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批准,可以延长三个月。当事人对商标评审委员会的决定不服的,可以自收到通知之日起三十日内向人民法院起诉。

  • 法律分析:申请商标驳回复审需要准备的资料:
    1、商标驳回或部分驳回通知书原件及商标局邮寄信封;
    2、驳回复审申请书,写明复审理由;
    3、必要时可以附送证明复审理由的相关材料:(1)广告材料,是证实商标实际宣传使用的载体。(2)销售证据材料。(3)申请商标使用的所有相关材料、照片、合同等复印件等。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 第三十四条 对驳回申请、不予公告的商标,商标局应当书面通知商标注册申请人。商标注册申请人不服的,可以自收到通知之日起十五日内向商标评审委员会申请复审。商标评审委员会应当自收到申请之日起九个月内做出决定,并书面通知申请人。有特殊情况需要延长的,经国务院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批准,可以延长三个月。当事人对商标评审委员会的决定不服的,可以自收到通知之日起三十日内向人民法院起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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