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别人用我的名字贷款,说是他们还钱!给了我一个免责协议,说是他们做担保,有抵押的!结果都是假的!如今银行打我电话让我还钱!钱根本就没到我的手里!我也没能力还钱!我名下无房无车无存款,本人没结婚没孩子!要钱没有要命一条!现在银行说我是黑户!我想知道给胡队自己有什么影响?“我是xx欺诈门的受害者”说是他们还钱!如今银行打我电话让我还钱!我也没能力还钱!我想知道给胡队自己有什么影响?

银行 2019-03-28 11:10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银行借贷纠纷中,担保人手续有瑕疵,不影响借款人名下抵押物的执行。人民法院按照法定程序,运用国家强制力量,根据发生法律效力文书明确具体的执行内容,强制民事义务人完成其所承担的义务,以保证权利人的权利得以实现。
    发生法律效力的文书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几种:民事判决书、实现担保物权裁定、确认调解协议裁定、支付令等。它们一经生效,义务人即应自动履行。如拒不履行,权利人可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二十四条规定:发生法律效力的民事判决、裁定,以及刑事判决、裁定中的财产部分,由第一审人民法院或者与第一审人民法院同级的被执行的财产所在地人民法院执行。
    法律规定由人民法院执行的其他法律文书,由被执行人住所地或者被执行的财产所在地人民法院执行。
  • 抵押协议注意事项:
      抵押协议中,应该注明抵押物名称及数量,以车为例:比如车型、车牌号、发动机号。
     协议中,应明确抵押人为抵押财产合法所有权人,如“甲方应保证是该抵押物的合法所有权人,今后如因该抵押物的所有权归属问题发生纠纷,并因此而引起乙方的损失时,甲方应负责赔偿。

     协议中,应明确抵押期间抵押财产的保管方式。比如,是质押还是抵押,抵押财产由抵押权人保管,还是抵押人保管。
  • 借贷合同中保证责任的承担方式有两种:一种是一般保证,即当事人在保证合同中约定,债务人不能履行债务时,则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一种是连带责任保证,即当事人在保证合同中约定保证人与债务人对债务承担连带责任。保证人在下列情况下可以免责:
    (一)在保证期间债权人许可债务人转让债务的,未取得保证人同意,保证人对未经共同意转让的债务,不再承担保证责任。
    (二)在保证期间,债权人与债务人协议变更主合同的,未经保证人书面同意的, 保证人不再承担保证责任。
    (三)一般保证的债权人在合同约定的保证期间或主债务履行期届满之日起六个月内,未对债务人提起诉讼或者申请仲裁的,保证人免除保证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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