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怀孕被解雇怎么办

劳动合同纠纷 2023-09-01 19:40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怀孕女工被辞退的,可以要求继续履行劳动合同,或者要求单位支付相应赔偿。
    《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二条规定,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单位不得依照本法第四十条、第四十一条的规定解除劳动合同:
    (一)从事接触职业病危害作业的劳动者未进行离岗前职业健康检查,或者疑似职业病病人在诊断或者医学观察期间的;
    (二)在本单位患职业病或者因工负伤并被确认丧失或者部分丧失劳动能力的;
    (三)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内的;(四)女职工在孕期、产期、哺乳期的;
    (五)在本单位连续工作满十五年,且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五年的;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法律依据:《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二条
    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不得依照本法第四十条、第四十一条的规定解除劳动合同:
    (一)从事接触职业病危害作业的劳动者未进行离岗前职业健康检查,或者疑似职业病病人在诊断或者医学观察期间的;
    (二)在本单位患职业病或者因工负伤并被确认丧失或者部分丧失劳动能力的;
    (三)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内的;
    (四)女职工在孕期、产期、哺乳期的;
    (五)在本单位连续工作满十五年,且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五年的;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 劳动者因怀孕被辞退的可以申请劳动仲裁。任何单位不得以结婚、怀孕、请产假、职工哺乳等为由,辞退女职工或者单方解除劳动合同,因此,用人单位的该行为违法,劳动者可以依法申请仲裁、起诉或者向劳动局投诉。法律依据:劳动者因怀孕被辞退的可以申请劳动仲裁。任何单位不得以结婚、怀孕、请产假、职工哺乳等为由,辞退女职工或者单方解除劳动合同,因此,用人单位的该行为违法,劳动者可以依法申请仲裁、起诉或者向劳动局投诉。
    法律依据:
    《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第五条
    用人单位不得因女职工怀孕、生育、哺乳而降低其工资、予以辞退、与其解除劳动或者聘用合同。
    第六条
    女职工在孕期不能适应原劳动的,用人单位应根据医疗机构的证明,予以减轻劳动量或者安排其他能够适应的劳动。
    对怀孕7个月以上的女职工,用人单位不得延长劳动时间或者安排夜班劳动,并应当在劳动时间内安排一定的休息时间。
    怀孕女职工在劳动时间内进行产前检查,所需时间计入劳动时间。
  • 女职工怀孕期间被开除的,可以这么处理:
    1、女职工可以要求用人单位继续履行劳动合同;
    2、女职工也可以不要求继续履行劳动合同,而是请求用人单位支付经济补偿金。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四十八条
    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劳动者要求继续履行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应当继续履行;劳动者不要求继续履行劳动合同或者劳动合同已经不能继续履行的,用人单位应当依照本法第八十七条规定支付赔偿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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