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父母离异,子女买房,能用父或母的公积金贷款吗

房屋买卖 2023-09-02 08:31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父母买房时,是不可以用子女的公积金的,但能直接以子女的名义购买或者父母与子女共同购买,这种情况下,就可以使用子女的公积金。公积金贷款的首要条件就是贷款人本身必须是购房人之一,名字必须出现在购房合同上。法律依据:《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第二十四条
    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
    (一)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
    (二)离休、退休的;
    (三)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
    (四)出境定居的;
    (五)偿还购房贷款本息的;
    (六)房租超出家庭工资收入的规定比例的。
    依照前款第(二)、(三)、(四)项规定,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的,应当同时注销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
    职工死亡或者被宣告死亡的,职工的继承人、受遗赠人可以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无继承人也无受遗赠人的,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纳入住房公积金的增值收益。
  • 父母买房不可以用子女的公积金,只有职工本人和配偶购买住房时,才可以支取本人的住房公积金。住房资金管理规定,在职职工个人贷款的共同申请人,只能是借款人的配偶。法律依据:《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第二十四条 
    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
    (一)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
    (二)离休、退休的;
    (三)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
    (四)出境定居的;
    (五)偿还购房贷款本息的;
    (六)房租超出家庭工资收入的规定比例的。
    依照前款第(二)、(三)、(四)项规定,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的,应当同时注销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
    职工死亡或者被宣告死亡的,职工的继承人、受遗赠人可以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无继承人也无受遗赠人的,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纳入住房公积金的增值收益。
  • 【法律分析】:子女买房可以用父母的公积金买。因为子女与父母是直系亲属关系,可以使用父母公积金余额共同还款。
    【法律依据::《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 第二十四条 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
    【(一)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
    【(二)离休、退休的;
    【(三)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
    【(四)出境定居的;
    【(五)偿还购房贷款本息的;
    【(六)房租超出家庭工资收入的规定比例的。
    【依照前款第(二)、(三)、(四)项规定,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的,应当同时注销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职工死亡或者被宣告死亡的,职工的继承人、受遗赠人可以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无继承人也无受遗赠人的,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纳入住房公积金的增值收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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