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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的罚款可以税前扣除吗,法律有什么规定?

行政处罚 2023-09-02 08:34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法律分析:罚款能否税前扣除可以这样理解:凡是违反法律、行政法规而交付的罚款、罚金、滞纳金是不允许扣除的,但按照经济合同规定支付的违约金(包括银行罚息)、罚款和诉讼费可以扣除。这就要对发生的业务进行具体判定,对罚款不能一律认为不能税前扣除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 第二条 下列各项个人所得,应当缴纳个人所得税:(一)工资、薪金所得;(二)劳务报酬所得;(三)稿酬所得;(四)特许权使用费所得;(五)经营所得;(六)利息、股息、红利所得;(七)财产租赁所得;(八)财产转让所得;(九)偶然所得。居民个人取得前款第一项至第四项所得(以下称综合所得),按纳税年度合并计算个人所得税;非居民个人取得前款第一项至第四项所得,按月或者按次分项计算个人所得税。纳税人取得前款第五项至第九项所得,依照本法规定分别计算个人所得税。

  • 罚金 罚款支出税前扣除标准是多少? 罚金罚款支出税前扣除的标准是:企业所得税不得扣除;税收滞纳金不得扣除;赞助支出不得扣除;职工福利费扣除标准是 工资 薪金金额14%;职工教育经费扣除标准8%。 一、支出一 企业为投资者或者职工支付的商业保险费,不得扣除。 政策: 法律依据:《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第三十六条规定,除企业依照国家有关规定为特殊工种职工支付的人身安全保险费和国务院财政、税务主管部门规定可以扣除的其他商业保险费外,企业为投资者或者职工支付的商业保险费,不得扣除。 二、支出二 行政罚款、司法罚金及没收财物的损失凭证,不得扣除。 政策: 《企业所得税法》第十条明确,支付给行政机关的罚款、司法机关的罚金和被行政机关或司法机关没收财物的损失不得税前扣除;但因为违背经济合同支付给对方的 违约金 、罚款、滞纳金、 诉讼费 、延期付款的利息等,均属于与取得收入有关的支出,可以据实扣除。 三、支出三 不能提供会议费证明材料的会议费发票,没法税前扣除。 提醒: 纳税人发生的会议费,以发票和支付单据为税前扣除凭证。企业发生的与取得收入有关的合理的会议费支出,应按主管税务机关要求,能够提供证明其真实性的合法凭证及相关材料,否则,不得在税前扣除。会议费证明材料应包括:会议时间、地点、预算、出席人员、内容、目的、费用标准、支付凭证等。 四、支出四 烟草企业的烟草广告费和业务宣传费支出,即使取得发票等有效扣除凭证,也一律不得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 政策: 根据《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广告费和业务宣传费支出税前扣除政策的通知》(财税〔2017〕41号)的规定,烟草企业的烟草广告费和业务宣传费支出,一律不得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 五、支出五 非转账方式支付的手续费及佣金凭证,没法税前扣除。 提醒: 除委托个人 代理 外,企业以现金等非转账方式支付的手续费及佣金不得在税前扣除。也就是说,如果不是以转帐形式支付,即使业务真实,并取得中介服务机构的发票,也不能够在税前扣除。所以,要求必须通过银行转账,只有符合这些规定才能扣除。 政策: 财税〔2009〕29号文规定:企业以现金等非转账方式支付的手续费及佣金(委托个人代理除外)、企业为发行权益性证券支付给有关证券承销机构的手续费及佣金不得在税前扣除。 按照规定的经济合同规定支付的违约金包括银行的罚息罚款还有诉讼费都是可以扣除的。所以在公司任职的财务要根据个人的经验来判断哪些是可以税前扣除的,不能所有的罚款同样的对待,这样会给企业带来一些不必要的损失和麻烦。
  • 法律分析:罚款是不能税前扣除的。罚金、罚款和被没收财物的损失(不包括纳税人按照经济合同规定支付的违约金(包括银行罚息)、罚款和诉讼费)不得税前扣除。法律依据:《企业所得税法》第二十三条 企业取得的下列所得已在境外缴纳的所得税税额,可以从其当期应纳税额中抵免,抵免限额为该项所得依照本法规定计算的应纳税额;超过抵免限额的部分,可以在以后五个年度内,用每年度抵免限额抵免当年应抵税额后的余额进行抵补:
    (一)居民企业来源于中国境外的应税所得;
    (二)非居民企业在中国境内设立机构、场所,取得发生在中国境外但与该机构、场所有实际联系的应税所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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