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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规定:胜诉方的诉讼费用由败诉方承担,为何法院不向胜诉方退款?于法相被,该如何解决?

刑事辩护 2023-09-02 10:34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你好,诉讼费是指参加诉讼的当事人向法院缴纳的提起诉讼的费用,其中包括案件受理费,以及其他诉讼费用。根据我国刑事诉讼法的规定,刑事诉讼是不需要当事人交纳费用的,除非是刑事附带民事诉讼,刑事附带民事诉讼交纳诉讼费的标准需参照民事诉讼费用标准。
  • 胜诉方诉讼费退还的法律规定如下:
    1、诉讼费用由败诉方负担,胜诉方自愿承担的除外。部分胜诉、部分败诉的,人民法院根据案件的具体情况,决定当事人各自负担的诉讼费用数额;
    2、案件审结后,人民法院应当将诉讼费用的详细清单,和当事人应当负担的数额,以书面通知当事人,同时在判决书、裁定书或者调解书中,写明当事人各方应当负担的数额。
    需要向当事人退还诉讼费用的,人民法院应当自法律文书生效之日起15日内退还有关当事人。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诉讼费用交纳办法》
    第二十一条
    当事人在诉讼中变更诉讼请求数额,案件受理费依照下列规定处理:
    (一)当事人增加诉讼请求数额的,按照增加后的诉讼请求数额计算补交;
    (二)当事人在法庭调查终结前提出减少诉讼请求数额的,按照减少后的诉讼请求数额计算退还。
    第二十六条
    中止诉讼、中止执行的案件,已交纳的案件受理费、申请费不予退还。中止诉讼、中止执行的原因消除,恢复诉讼、执行的,不再交纳案件受理费、申请费。
    第二十七条
    第二审人民法院决定将案件发回重审的,应当退还上诉人已交纳的第二审案件受理费。
    第一审人民法院裁定不予受理或者驳回起诉的,应当退还当事人已交纳的案件受理费;当事人对第一审人民法院不予受理、驳回起诉的裁定提起上诉,第二审人民法院维持第一审人民法院作出的裁定的,第一审人民法院应当退还当事人已交纳的案件受理费。

  • 分情况而定。在胜诉方不愿意承担诉讼费的情况下,由败诉方承担。部分胜诉、部分败诉的情况下,当事人各自负担的诉讼费用会由人民法院会根据案件的具体情况来决定。如果是人民法院调解达成协议的案件,诉讼费用的负担由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当由法院决定。法律依据:《诉讼费用交纳办法》第二十九条
    诉讼费用由败诉方负担,胜诉方自愿承担的除外。
    部分胜诉、部分败诉的,人民法院根据案件的具体情况决定当事人各自负担的诉讼费用数额。
    共同诉讼当事人败诉的,人民法院根据其对诉讼标的的利害关系,决定当事人各自负担的诉讼费用数额。
    第三十一条 
    经人民法院调解达成协议的案件,诉讼费用的负担由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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