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继承房地产如何办理产权转让,法律有哪些规定?

遗产继承 2023-09-02 14:12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房地产继承转让程序是:继承人到居委会出具法定继承人证明,到派出所出具死亡证明;到区或市公证处办理继承权公证,到房地产测绘部门办理房屋面积测绘或转移手续;持房产证、继承公证书、房屋测绘等证明到房地产交易中心申请继承登记,到驻地税务所办理税务核定,领取完税证明后换发新的产证。法律依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十四条
    因继承、受遗赠取得不动产,当事人申请登记的,应当提交死亡证明材料、遗嘱或者全部法定继承人关于不动产分配的协议以及与被继承人的亲属关系材料等,也可以提交经公证的材料或者生效的法律文书。
    《民法典》第二百一十条
    不动产登记,由不动产所在地的登记机构办理。国家对不动产实行统一登记制度。统一登记的范围、登记机构和登记办法,由法律、行政法规规定。
    第一千一百二十三条
    继承开始后,按照法定继承办理;有遗嘱的,按照遗嘱继承或者遗赠办理;有遗赠扶养协议的,按照协议办理。
    【温馨提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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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继承人继承遗产房产,如果要进行房屋交易的,需要办理相关继承公证,到房地产管理局办理房屋产权转移登记后,房屋所有权转移,继承人才可以进行房屋交易。
    根据《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三条的规定,继承开始后,按照法定继承办理;有遗嘱的,按照遗嘱继承或者遗赠办理;有遗赠扶养协议的,按照协议办理。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三条
    继承开始后,按照法定继承办理;有遗嘱的,按照遗嘱继承或者遗赠办理;有遗赠扶养协议的,按照协议办理。
  • 房屋产权继承的办理,要根据继承方式而定:
    1、如果是遗嘱继承的,继承人需要携带被继承人死亡证明、遗嘱、继承人与被继承人亲属关系证明等材料,到当地的房管部门申请办理房屋产权继承即可;
    2、如果是法定继承的,由所有的继承人携带所需要的相关资料,到相关房管部门申请办理房产继承。
    根据2021年实施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三条规定,继承开始后,按照法定继承办理;有遗嘱的,按照遗嘱继承或者遗赠办理;有遗赠扶养协议的,按照协议办理。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三条
    继承开始后,按照法定继承办理;有遗嘱的,按照遗嘱继承或者遗赠办理;有遗赠扶养协议的,按照协议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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