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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从2009年起诉离婚,直到 年法院判离,孩子是08年出生的,自09年底,孩子一直跟随我,男方也不付抚养费,我不想让孩子长大后心里有阴影,能否让孩子随我的姓我从2009年起诉离婚,孩子一直跟随我,男方也不付抚养费,能否让孩子随我的姓

离婚 2019-03-18 19:03 人浏览
共4位律师解答
  • 抚养费包括子女生活费 、教育费、医疗费等费用。
    抚养费是父母或其他对未成年人负有抚养义务的人,为未成年人承担的生活、教育等费用。
    我国法律上的抚养费,是指当这些人不能充分履行或不履行抚养义务时,支付给未成年人的费用。
    抚养费的变更包括增加、减少和免除三种情况。抚养费增加是子女在必要时提出的,除了因物价调整,原定数额难以维持子女生活所需;或子女升学、实际所需抚养费用超过原定数额以外;还可能因为子女身患疾病,抚养一方无力支付全部医疗费用;或有给付义务的一方经济收入显著增加,在这种情况下,子女与其生活水平相差悬殊等。
    反之,有给付义务的父方或母方,在特殊情况下也可减免给付抚养费。 减少给付情况,主要指给付一方,由于长期疾病或者丧失劳动能力,经济相当困难,无力按原数额给付,而抚养子女一方又能负担子女的大部分抚养费,那么可请求减少给付。

  • 1、房产分割:
    (1)如果房产为婚后购买,在没有特殊约定的情况下,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如果有约定从约定。
    (2)如果房子是婚前所购:一般情况下,房产证上登记是谁的名字,就是谁的婚前个人财产。
    2、虽然你们婚后“各自收入各自管理”,但只要没有关于“婚后财产归各自所有”之类的书面约定,一般仍然会认定为你们各自的收入都是夫妻共同财产的。
    3、其他离婚财产的分割:
    (1)按法律规定:离婚只是夫妻分割共同财产,没有孩子的份:一般是夫妻共同财产一分为
    二、一人一半;一方的婚前个人财产不予分割、仍然归所有的一方。
    (2)但如果你们夫妻都同意将夫妻共同财产一分为
    三、留给女儿一份:法律不禁止。
    (3)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时:一般是一人一半,但法律规定适当照顾女方和子女:所以,如果女儿随女方,有可能女方在分割财产时会有一些优势。
    (4)在分割房产的同时:必须考虑到离婚后房贷如何承担的问题:房产夫妻分割,房贷是夫妻共同债务,也应均担。
    二、离婚孩子抚养费如何计算?
    1、 抚养费双方协商,协商不成时由法院根据孩子的实际需要、所在地生活水平、夫妻的承受能力来酌情确定,一般是在男方收入的20%—30%之间确定。
    2、 可以按男方收入的比例,也可以确定为固定金额。如果男方工资有变动的余地,最好是不确定固定金额而要求确定比例。
    3、 还有,即使离婚时确定了固定金额的抚养费:以后孩子生活所需费用大幅增加或是有重病负担加重时,女方仍然有权再次起诉请求增加抚养费。
  • 重婚罪属于“不告不理”,即除非当事人向法院提出诉讼,一般情况法院不会主动受理。
    法院对于重婚罪的处理结果,会影响和决定抚养权的归属问题。
    如果被判有期徒刑或拘役,限制了人身自由,重婚罪属于刑事犯罪,法院会认为不利于孩子成长,重婚的人则不能拥有抚养权。
  • 如果母亲改嫁的时候,孩子还未成年,且随母改嫁一直由继父抚养,而孩子长大后也相应地对继父完成了赡养义务,那孩子的继承权和继父亲生孩子的继承权是一样的。
    即使是孩子跟继父姓,但如果继父无意愿让孩子继承他名下的遗产,并在生前留下遗嘱,遗嘱指定的受益人没有孩子在内,那孩子是无权继承继父遗产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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