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遗嘱的效力顺序是什么,如何确定

立遗嘱 2023-09-03 07:42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一、遗嘱的效力顺序,具体如下:
    (1)自书遗嘱、代书遗嘱、录音遗嘱、口头遗嘱、公证遗嘱五种,以公证遗嘱效力最高;
    (2)立有数份遗嘱内容相抵触的,以最后的遗嘱为准。
    二、遗嘱效力怎么认定
    遗嘱效力的认定标准,具体如下:
    1、立遗嘱人在立遗嘱时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2、遗嘱是遗嘱人的意思表示无瑕疵;
    3、遗嘱不得取消缺乏劳动能力又没有生活来源的继承人的继承权;
    4、遗嘱中所处分的财产须为逮嘱人的个人财产;
    5、遗嘱须不违反社会公共利益和社会公德。
    三、哪些财产可以继承
    可以继承的财产,具体如下:
    1、公民的收入;
    2、公民的房屋、储蓄和生活用品;
    3、公民的林木、牲畜和家禽;
    4、公民的文物、图书资料;
    5、法律允许公民所有的生产资料;
    6、公民的著作权、专利权中的财产权利;
    7、公民的其他合法财产。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一百二十三条
    (一)规定,继承开始后,按照法定继承办理;
    (二)有遗嘱的,按照遗嘱继承或者遗赠办理;
    (三)有遗赠扶养协议的,按照协议办理。

  • 遗嘱的效力顺序:被继承人生前立有数份遗嘱,遗嘱内容互相抵触的,以被继承人最后的遗嘱为准。公证遗嘱、自书遗嘱、代书遗嘱、录音遗嘱、打印遗嘱、录像遗嘱、口头遗嘱具有同等效力,公证遗嘱的法律效力将不再优于其他形式的遗嘱。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一千一百四十二条
    遗嘱人可以撤回、变更自己所立的遗嘱。
    立遗嘱后,遗嘱人实施与遗嘱内容相反的民事法律行为的,视为对遗嘱相关内容的撤回。
    立有数份遗嘱,内容相抵触的,以最后的遗嘱为准。
    第一千一百四十三条
    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所立的遗嘱无效。
    遗嘱必须表示遗嘱人的真实意思,受欺诈、胁迫所立的遗嘱无效。
  • 遗嘱的效力的确定:遗嘱人必须是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所立的遗嘱无效。遗嘱必须表示遗嘱人的真实意思,受欺诈、胁迫所立的遗嘱无效。伪造的遗嘱无效。遗嘱被篡改的,篡改的内容无效。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三十三条
    自然人可以依照本法规定立遗嘱处分个人财产,并可以指定遗嘱执行人。
    自然人可以立遗嘱将个人财产指定由法定继承人中的一人或者数人继承。
    自然人可以立遗嘱将个人财产赠与国家、集体或者法定继承人以外的组织、个人。
    自然人可以依法设立遗嘱信托。
    第一千一百四十三条
    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所立的遗嘱无效。
    遗嘱必须表示遗嘱人的真实意思,受欺诈、胁迫所立的遗嘱无效。
    伪造的遗嘱无效。
    遗嘱被篡改的,篡改的内容无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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