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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工伤。医疗证明上写的是自伤该怎么办.如果要打官事需要什么手续、

综合法律 2019-03-21 11:45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工伤医疗费在协议医院或者社会保险机构报销。
      参加了工伤保险的,工伤职工医疗费用,在协议医疗机构治疗的,治疗之中完善了住院审核手续的,一般出院时即可在协议医疗机构结算;没有在医疗机构结算的,持治疗审批表、治疗费用收据、费用清单等资料,到当地社会保险机构结算。
  • 工伤申报、理赔手续的办理流程有哪些呢?全部答案(共1个回答)

    1、单位资料:
    1)15天内提供详细书面报告,填报《工伤事故申报表》;
    2)员工病历复印件;
    3)诊断证明书(第一次入院时医生所开具的)原件;
    4)事故说明书,伤者本人签名,手印;证明人
    一、二,签名,手印;
    5)工伤员工提供本人《身份证》复印件;
    2、 医疗终结后凭《工伤认定申请表》、《诊断证明书》、医疗发票、住院费用清单(属交通事故的,需提供《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和《道路交通事故赔偿调解书》),填报《工伤保险待遇申报表》;
    3、工伤死亡的,凭死亡证明原件及复印件,填报《死亡待遇申报表》。
    4、职工因工伤亡,在市医务劳动鉴定机构作出鉴定结论后三十个至六十日内,轻伤在医疗期满后三十日内,由我司到清远社保办理申领待遇手续。

  • 1.事故发生后,单位应在一个月内向劳动部门申报工伤。单位不申报的员工或家属可在一年内自行申报。

    2.经劳动部门认定为工伤后,由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评定伤残等级。劳动部门认为不属于工伤的,当事人可以直接向法院起诉。

    3.根据伤残等级和《工伤保险条例》的规定,向社保部门申请赔偿。单位没有给员工上工伤保险的,由单位承担赔偿责任。

    4.如果没有劳动合同及其他证明存在劳动关系的证据,无法申请工伤认定,可以先申请劳动仲裁确认你与用人单位之间存在劳动关系。经过劳动仲裁确认存在劳动关系后,再申请工伤认定。再寻求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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