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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朋友因车祸6月4曰早上6:10送xx市第x人民医院急珍,医生做了全面检查和各项临床辅助检查后,诊断为胸腹部软组织挫伤,胸部无骨折现象,腹部无急腹症体证,收入院观察治疗。入院后至晚上10时左右,病人妻子因病人疼痛难忍,上十次呼叫医生,医生均以回答病人没有多大问答,而没有再做详细检查,晚10以后,病人其妻强烈要求值班医师喊人检查,经检查,病人胸部五根胁骨骨折,肺部出血,腹部小肠破裂,腹腔内充满食物残渣和肠液,至晚十二时病人才送入手术室。病人术后因严重感染昏迷送入重症监护室,至今未苏醒,病人每天医疗费用需一万三千元左右。请问能追究医生主观过失至病人严重损伤的医疗事故冯?病人术后因严重感染昏迷送入重症监护室,病人每天医疗费用需一万三千元左右。请问能追究医生主观过失至病人严重损伤的医疗事故冯?

医疗纠纷 2019-05-20 16:35 人浏览
共4位律师解答
  • 做个医疗过错鉴定。

    患者在面对医疗诉讼时,注意收集的证据主要有以下几个方面:


    1、尽快封存复制病历;


    2、注意收集其他证据;


    3、及时封存检验有疑问的输液、输血、注射、药物;


    4、专业律师及时介入。

  • 感染的原因很多,有院内感染可能,也有自身致炎因子感染可能,具体需要看看细菌培养报告以及术后医院做的抗感染措施综合分析。

    建议可以先做医疗过错鉴定,根据鉴定来判断责任。

  • 医疗事故是指医疗机构及其医务人员在医疗活动中,违反医疗卫生管理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和诊疗护理规范、常规,过失造成患者人身损害的事故。由于手术存在一定风险,这种情况需要经过鉴定,否则很难据此认定医院存在过错,具体需结合检查资料和病历资料。
    但因院方诊疗行为导致损害的,需要依法承担责任,建议双方协商处理,协商不了建议起诉维权。

  • 1.医疗损害责任是过错责任,一般需要被侵权人举证医院有过错。。
    2.法律规定在三种情形下,推定医院有过错,你不用举证证明医院有过错:违反法律、行政法规、规章以及其他有关诊疗规范的规定;隐匿或者拒绝提供与纠纷有关的病历资料;伪造、篡改或者销毁病历资料。
    3.因此,只要医务人员在诊疗活动中未尽到与当时的医疗水平相应的诊疗义务,造成损害的,医疗机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4.在诊疗活动中受到损害,医疗机构及其医务人员有过错的,由医疗机构承担赔偿责任,而不是诊疗的医务人员。
    5.应当赔偿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等为治疗和康复支出的合理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造成残疾的,还应当赔偿残疾生活辅助具费和残疾赔偿金。造成死亡的,还应当赔偿丧葬费和死亡赔偿金。造成他人严重精神损害的,被侵权人可以请求精神损害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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