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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方面解除租赁协议是否合法,法律应当如何规定?

租赁合同 2023-09-03 18:50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能单方面解除房屋租赁协议的,但是需要满足以下条件:
    1、出租人基于承租人人逾期不支付租金、因承租人过错或重大过失导致房屋严重受损等情况下,可以解除合同;
    2、承租人基于出租人过错、不可抗力等因素导致租赁物无法使用的,可以解除合同。
    《民法典》第七百二十四条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七百二十四条
    《民法典》第七百二十四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非因承租人原因致使租赁物无法使用的,承租人可以解除合同:
    (一)租赁物被司法机关或者行政机关依法查封、扣押;
    (二)租赁物权属有争议;
    (三)租赁物具有违反法律、行政法规关于使用条件的强制性规定情形。
    第七百二十九条
    因不可归责于承租人的事由,致使租赁物部分或者全部毁损、灭失的,承租人可以请求减少租金或者不支付租金;因租赁物部分或者全部毁损、灭失,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的,承租人可以解除合同。
    第七百三十一条
    租赁物危及承租人的安全或者健康的,即使承租人订立合同时明知该租赁物质量不合格,承租人仍然可以随时解除合同。
  • 能单方面解除房屋租赁协议的,但是需要满足以下条件:
    1、出租人基于承租人人逾期不支付租金、因承租人过错或重大过失导致房屋严重受损等情况下,可以解除合同;
    2、承租人基于出租人过错、不可抗力等因素导致租赁物无法使用的,可以解除合同。法律依据:第七百二十四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非因承租人原因致使租赁物无法使用的,承租人可以解除合同:
    (一)租赁物被司法机关或者行政机关依法查封、扣押;
    (二)租赁物权属有争议;
    (三)租赁物具有违反法律、行政法规关于使用条件的强制性规定情形。
    第七百二十九条
    因不可归责于承租人的事由,致使租赁物部分或者全部毁损、灭失的,承租人可以请求减少租金或者不支付租金;因租赁物部分或者全部毁损、灭失,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的,承租人可以解除合同。
    第七百三十一条
    租赁物危及承租人的安全或者健康的,即使承租人订立合同时明知该租赁物质量不合格,承租人仍然可以随时解除合同。
  • 在满足一定的条件下,是可以单方解除房屋租赁协议的:
    1、承租人违反约定方式,或者不依租赁房屋的性质而对租赁房屋进行使用收益的。出租人可以解除合同;
    2、出租人所出租的租赁物有争议或者违反法律法规的,承租人可以解除合同。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七百零三条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七百零三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七百零三条
    租赁合同是出租人将租赁物交付承租人使用、收益,承租人支付租金的合同。
    第七百三十三条
    租赁期限届满,承租人应当返还租赁物。返还的租赁物应当符合按照约定或者根据租赁物的性质使用后的状态。
    第七百二十四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非因承租人原因致使租赁物无法使用的,承租人可以解除合同:
    (一)租赁物被司法机关或者行政机关依法查封、扣押;
    (二)租赁物权属有争议;
    (三)租赁物具有违反法律、行政法规关于使用条件的强制性规定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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