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答详情

老公在我不知情的情况下借钱炒股,亏了50多万,他同意自己承担。我怕他以后还会借钱,想一份婚内债务协议书,声明债务必须双方到场,共同签字,才算共同债务;一方单独借债需出示协议书明确告知第三方,债务由个人承担。老公同意签字,我们会去公证处公证。我想问,如果老公没出示协议书明确告知第三方归他个人,第三方又借款给他了,那债务我要负责吗?想一份婚内债务协议书,才算共同债务;债务由个人承担。我们会去公证处公证。那债务我要负责吗?

离婚 2019-06-05 10:18 人浏览
共4位律师解答
  • 根据法律事实和法律规定,判断离婚债务协议是否有效。
    1、离婚债务协议不能对抗第三人。夫妻在婚内的共同债务,应共同承担。如果协议中约定只由一方承担,则属于无效的协议。因为对于债权人来说是不公平的。债权人可以主张夫妻中任何人或者两人来归还债务。
    2、如果离婚时,甲方用分割的财产和债务进行了抵消,即多分的财产和债务等同,此债务由甲方归还,其协议是有效的。但是也不能对抗第三人的权益。在乙方偿还了第三人的债务后,乙方可以向甲方进行追偿,甲方应当向乙方承担偿还责任。
  • 婚内协议是指夫妻双方在婚姻存续期间签订的协议,根据内容可以分为:  
    1、分居协议。夫妻双方在不解除婚姻关系的前提下,就终止夫妻同居义务所达成的书面协议。  
    2、婚内财产协议。夫妻可以约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归各自所有、共同所有或部分各自所有、部分共同所有。约定应当采用书面形式。没有约定或约定不明确的,适用本法第十七条、第十八条的规定。  夫妻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的约定,对双方具有约束力。  
    3、忠实协议。夫妻一方以此道德义务作为对价与另一方进行交换而订立的协议。
  • 婚内保证书不一定要经过公证才有效,双方均同意签字即生效。  若书写该财产处分条款的当事人有证据证实其在做出该意思表示时有被胁迫等情形,依据民法上的于保证书中关于财产条款的约定,《婚姻法》第十九条规定“夫妻双方可以约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的权属进行约定,但是其约定不得对抗善意第三人”。
    由此看来,当事人一方在保证书中约定有“净身出户”的条款也并非全都为法律所禁止。因此,这部分关于离婚财产处分的承诺,应当具有法律效力,在离婚诉讼中应当予以认定。  但是,若书写该财产处分条款的当事人有证据证实其在做出该意思表示时有被胁迫等情形,依据民法上的意思自治及公平原则,该条款亦属可撤销情形。
    意思自治及公平原则,该条款亦属可撤销情形。
  • 公证处公证债务为夫妻一方,离婚后另一方是否要付法律责任?
    1、公证只是证明夫妻一方可以成为夫妻之间一方的债权人;
    2、针对第三人:夫妻一方能证明债权人与债务人明确定约定为个人债务,或者能够证明属于婚姻法第十九条第三款规定情形的,即“夫妻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约定归各自所有的,夫或妻一方对外所负的债务,第三人知道该约定的,以夫或妻一方所有的财产清偿。”
  • 如果需要针对性解答,可以直接向我咨询并描述您的情况,本地专业律师将24小时在线解答。
    平台天津律师团
    官方
    响应时间 平均2分钟内
    咨询我
声明: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相关知识推荐

加载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