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答详情

我和男友有一个孩子,因为生病没有领证,现在他又结婚生孩子了,现在我没再婚,没有房,我还能要回我自己的孩子吗?我和男友有一个孩子,现在他又结婚生孩子了,现在我没再婚,我还能要回我自己的孩子吗?

离婚 2019-03-27 08:45 人浏览
共4位律师解答
  • 再婚能生孩子吗?这个根据各省的规定来决定,不同的省有不同的规定。以上海市为例:《上海市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再婚夫妻生育孩子的规定:婚前一方或者双方生育过子女的夫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可以要求安排再生育一个子女:

    (一)一方婚前未生育过子女,另一方婚前生育过一个或者两个子女的;
      
    (二)双方婚前各生育过一个子女,且双方均为独生子女的;

    (三)双方婚前各生育过一个子女,一方为本市农业户口且有一方为独生子女的;
      
    (四)双方婚前各生育过一个子女,其中一方生育的子女经区、县或者市病残儿医学鉴定机构鉴定为非遗传性残疾,不能成长为正常劳动力的。
      除本条第一款、第二款规定的条件外,因特殊情况可以再生育的条件,由市人民政府另行规定。
      本人的兄弟姐妹均已死亡,或者本人十四周岁前被收养,养父母无其他子女的,可以视为本条所称的独生子女。
  • 再婚孩子可以改姓名吗?离婚后,未经双方一致同意,一方将未成年人子女改随继父姓的,缺乏法律依据,另一方向法院起诉的,改姓的一方将不能得到法院的支持。
    根据《婚姻法》第十六条规定:“子女可以随父姓,也可以随母姓 ”。
    在实际生活中,子女随父姓或随母姓由夫妻双方协商,子女有表达能力的应尊重子女的意见。
    因此,一方将未成年子女改随继父姓的,不能得到法律的支持,如果有这种情况的,另一方表示反对的,将会将子女恢复原姓。
    关于给离婚子女更名改姓的,还需注意以下几点:
    1.一方未经双方一致同意要求变更子女姓名的,公安机关可拒绝受理。
    根据《关于父母离婚后子女姓名变更有关问题的批复》中指出:“根据最高人民法院 《关于变更子女姓氏问题的复函》([81]法民字第11 号)的有关精神,对于离婚双方未经协商或协商未达成一致意见而其中一方要求变更子女姓名的,公安机关可以拒绝受理;对一方因向公安机关隐瞒离婚事实,而取得子女姓名变更的,若另一方要求恢复子女原姓名且离婚双方协商不成,公安机关应予恢复。

    因此,未成年子女更名须经父母双方一致同意并一同或携带书面同意意见到户籍所在地公安机关办理更名手续。若未经双方一致同意的,公安机关可以拒绝受理。
    2.未直接抚养子女的父母一方,不得以另一方擅自更改子女姓名为由拒绝支付抚养费。
    父母与子女间的关系,不因父母离婚而消除,离婚后,父母对于子女仍有抚养和教育的权利和义务。父母离婚时关于子女生活费和教育费的协议,不妨碍子女必要时间向父母任何一方提出超过协议约定的合理要求。
  • 离婚后能再要回孩子的抚养权。离婚后一方要求变更子女抚养关系的,应另行起诉。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民法院应当支持:
      
    (1)与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因患严重疾病或因伤残无力继续抚养子女的。
      
    (2)与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不尽抚养义务或有虐待子女行为,或其与子女共同生活对子女身心健康确有不利影响的。
      
    (3)10周岁以上未成年子女,愿随另一方生活,该方又有抚养能力的。
      
    (4)有其他正当理由需要变更的。
  • 结婚没领证,这种状态属于非法同居,只能提出解除非法同居关系,当然孩子应属非婚生子,但和婚生子享有同样的权利。这种离婚如果双方同意的话只需要自己写一个协议即可,当然协议中需要将同居期间的共同财产有共同债务分配好,孩子由谁抚养需要双方协商解决,协商过程中也可以约定好孩子的教育抚养费问题,女方坚持要孩子也没有什么不对的呀,她是孩子的母亲有权利要孩子呀。
    当然孩子最好跟在经济条件较好的一方。无论女方是否支付抚养费,从法律上都不能让她和孩子彻底断绝关系。起诉的话他们未婚生子不会受到法院的处罚。
  • 如果需要针对性解答,可以直接向我咨询并描述您的情况,本地专业律师将24小时在线解答。
    平台龙岩律师团
    官方
    响应时间 平均2分钟内
    咨询我
声明: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相关知识推荐

加载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