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答详情

同居三年想分手,彩礼需要全部退还吗?

彩礼 2023-09-06 12:03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同居分手后彩礼能返还,但是有前提条件,如果双方没有办理结婚证或者因为给付彩礼并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的,可以在同居分手后要求返还彩礼,根据实际情况退回全部或者部分彩礼。
    当事人请求返还按照习俗给付的彩礼的,如果查明属于以下情形的,人民法院应当予以支持:
    (一)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的;
    (二)双方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确未共同生活的;
    (三)婚前给付并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的。
    另外,在适用第(二)(三)项规定时,双方应当以离婚为条件。法律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第五条
    当事人请求返还按照习俗给付的彩礼的,如果查明属于以下情形,人民法院应当予以支持:
    (一)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
    (二)双方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确未共同生活;
    (三)婚前给付并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
    适用前款第二项、第三项的规定,应当以双方离婚为条件。
  • 男女双方在同居三年后分手的,女方需要返还男方全部彩礼,因为司法解释规定,如果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男方当事人请求女方当事人返还按照习俗给付的彩礼的,人民法院对男方的诉讼请求应予支持。法律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第五条
    当事人请求返还按照习俗给付的彩礼的,如果查明属于以下情形,人民法院应当予以支持:
    (一)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的;
    (二)双方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确未共同生活的;
    (三)婚前给付并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的。
    适用前款第二项、第三项的规定,应当以双方离婚为条件。
  • 同居三年后分手的,如果没有办理结婚登记,并且男方支付了彩礼,那女方需要返还全部彩礼,除非部分彩礼被用于双方的开支。彩礼就是为了结婚赠与的,没有达到结婚目的,男方可以撤销赠与。法律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第五条
    当事人请求返还按照习俗给付的彩礼的,如果查明属于以下情形,人民法院应当予以支持:
    (一)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
    (二)双方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确未共同生活;
    (三)婚前给付并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
    适用前款第二项、第三项的规定,应当以双方离婚为条件。
  • 如果需要针对性解答,可以直接向我咨询并描述您的情况,本地专业律师将24小时在线解答。
    平台宜春律师团
    官方
    响应时间 平均2分钟内
    咨询我
声明: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相关知识推荐

加载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