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马律师??我这边就是借了别人的几万块钱??我现在??就是没有钱??我想的缓一缓给他??我现在没有那么多 他也没有借条??我也没有欠条??他可以债权转让??让我给担保公司还钱么

债权债务 2019-05-12 11:01 人浏览
共4位律师解答
  • 没有欠条当事人讨债时可按以下方法处理:
      
    一、与对方协商,要求对方提供一个还款计划,同时补一个欠条。由于抹不开面子,生活中很多借款都没有借条,大家彼此都是通过诚信来完成借贷关系的,其实大部分人都最后会遵守信用,所以可以“先小人后君子”,与对方开诚布公的说明,同时也给对方一个缓冲期。
      但是也有一些因为没办法还钱,或者存心想赖钱,结果推三阻四的找理由赖账,而且也不肯补充提供欠条,对这种人应该防备,吃一堑长一智,除今后要远离外,还要采取第二种做法了。
      
    二、对方的非善意欠债的,应对的方法就是取证,做好起诉准备:
      
    1.手机短信——证实有借钱的事
      借钱后,几次口头催款无果,就可以用短信方式,让对方承认了借钱的事实。然后把对方的回复短信保存起来,这个就是证据。
      
    2.录音录像——多方承认借过钱
      催款期间,多次给对方打电话并录下通话内容,随后刻录光盘保存。
      
    3.证人证言——证实借钱金额
      寻找借钱时,是否有人看到,提供证人和证言。
      通过以上证据,提供给法院审查,法官如果认为提交的手机短信、录音录像、证人证言等证据来源合法,内容符合客观事实,证据真实有效,那么对方就须承担还款责任,还要赔偿其他损失。
  • 没有订立欠条,可以提供银行转账记录以及其他可以证明借钱事实的有力证据,如果是私下借钱,不能提供证明借钱事实的证据,如果起诉的话则很难获得法院支持。  法律依据:  《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一十九条起诉必须符合下列条件:  
    (一)原告是与本案有直接利害关系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  
    (二)有明确的被告;  
    (三)有具体的诉讼请求和事实、理由;  
    (四)属于人民法院受理民事诉讼的范围和受诉人民法院管辖。  第六十三条证据包括:  
    (一)当事人的陈述;  
    (二)书证;  
    (三)物证;  
    (四)视听资料;  
    (五)电子数据;  
    (六)证人证言;  
    (七)鉴定意见;  
    (八)勘验笔录。  证据必须查证属实,才能作为认定事实的根据。
  • 情况
    一、借款通过银行转账支付。此种情况下出借人凭银行的转账凭证或银行流水记录等就可向出借人要求偿还借款。因为转账记录等可以证实出借人已向借款人支付了款项。人民法院在面对此种情况时,会要求借款人进行举证和说明,如借款人不能证明该笔款项作出合理解释,则法院会认定此笔借款已真实发生。
    情况
    二、借款通过现金支付,借款人向出借人出具了收到条。此种情况下借款人向出借人出具收到条,应该认为出借人已将款项支付给借款人。人民法院在面对此种情况时,处理思路和上面情况类似,会要求借款人进行举证和说明,如借款人不能证明该笔款项作出合理解释,则法院会认定此笔借款已真实发生。
    情况
    三、借款通过现金支付,借款人未向出借人出具收到条。此种情况下,出借人难以通过书面证据直接证明自己已将款项支付给借款人。出现此种情形,如若借款人抵赖,出借人再向借款人讨回借款,难度便比较大了。人民法院在面对此种情况时,如若双方都不能进一步的举证,人民法院就难以认定事实,一般会作出驳回起诉的裁定。
  • 关于欠条债务转让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 第七十九条 债权人可以将合同的权利全部或者部分转让给第三人,但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除外:  
    (一)根据合同性质不得转让;  
    (二)按照当事人约定不得转让;  
    (三)依照法律规定不得转让。  第八十条 债权人转让权利的,应当通知债务人。未经通知,该转让对债务人不发生效力。  债权人转让权利的通知不得撤销,但经受让人同意的除外。  第八十一条 债权人转让权利的,受让人取得与债权有关的从权利,但该从权利专属于债权人自身的除外。  第八十二条 债务人接到债权转让通知后,债务人对让与人的抗辩,可以向受让人主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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