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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何确定房屋抵押的效力,具体法律规定

抵押担保 2023-09-08 02:33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房屋抵押权的效力认定是:房屋进行抵押必须签订书面的抵押担保合同,并应及时到房管局办理抵押登记。抵押合同自登记之日起生效,未经登记的抵押合同成立但不生效。
    《民法典》第三百九十四条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三百九十四条
    《民法典》第三百九十四条
    为担保债务的履行,债务人或者第三人不转移财产的占有,将该财产抵押给债权人的,债务人不履行到期债务或者发生当事人约定的实现抵押权的情形,债权人有权就该财产优先受偿。前款规定的债务人或者第三人为抵押人,债权人为抵押权人,提供担保的财产为抵押财产。
    第四百零二条
    以本法第三百九十五条第一款第一项至第三项规定的财产或者第五项规定的正在建造的建筑物抵押的,应当办理抵押登记。抵押权自登记时设立。
  • 房产抵押法律效力的认定是:经过登记生效。抵押人须与抵押权人签订书面的房产抵押合同、到房管局办理抵押登记,抵押合同自依法成立之日起生效,抵押权自依法办理房产抵押登记之日起发生法律效力。法律依据:《城市房地产抵押管理办法》第三十条
    房地产抵押合同自签订之日起30日内,抵押当事人应当到房地产所在地的房地产管理部门办理房地产抵押登记。
    《民法典》第四百零二条
    以本法第三百九十五条第一款第一项至第三项规定的财产或者第五项规定的正在建造的建筑物抵押的,应当办理抵押登记。抵押权自登记时设立。
  • 房屋抵押权效力的法律规定是:房屋进行抵押必须签订书面的抵押担保合同,并应及时到房管局办理抵押登记。抵押合同自登记之日起生效,未经登记的抵押合同成立但不生效。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三百九十四条
    为担保债务的履行,债务人或者第三人不转移财产的占有,将该财产抵押给债权人的,债务人不履行到期债务或者发生当事人约定的实现抵押权的情形,债权人有权就该财产优先受偿。前款规定的债务人或者第三人为抵押人,债权人为抵押权人,提供担保的财产为抵押财产。
    第四百零二条
    以本法第三百九十五条第一款第一项至第三项规定的财产或者第五项规定的正在建造的建筑物抵押的,应当办理抵押登记。抵押权自登记时设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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