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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刚离婚,孩子扶养权给了男方,可男方开店没时间带,把孩子送给爷爷奶奶带了,我想要回孩子的扶养权,打官司的话有胜算吗?我刚离婚,孩子扶养权给了男方,把孩子送给爷爷奶奶带了,我想要回孩子的扶养权,打官司的话有胜算吗?

离婚 2019-04-08 12:46 人浏览
共4位律师解答
  • 两周岁以下的子女,一般随母方生活。母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随父方生活:   
    (1)患有久治不愈的传染性疾病或其他严重疾病,子女不宜与其共同生活的;   
    (2)有抚养条件不尽抚养义务,而父方要求子女随其生活的;   
    (3)因其他原因,子女确无法随母方生活的。
  • 一方要求变更子女抚养关系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支持。  
    (1)与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因患严重疾病或因伤残无力继续抚养子女的;  
    (2)与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不尽抚养义务或有虐待子女行为,或其与子女共同生活对子女身心健康确有不利影响的;  
    (3)十周岁以上未成年子女,愿随另一方生活,该方又有抚养能力的;  
    (4)有其他正当理由需要变更的。
  • 温州征收补偿包括房屋价值、搬迁安置和停产停业损失三部分。依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被征收人应得到公正补偿,否则可能面临生活困难、权益受损等后果。
  • 温州征收补偿通常包括房屋价值补偿、搬迁费用及停产停业损失补偿。具体选择时,要考虑房屋评估价值、搬迁成本及停业期间的经济损失等因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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