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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和我丈夫结婚三年,有个宝宝两周岁多,想要离婚。但是老公没有不良嗜好,至于有没有出轨不清楚,一年前家暴过一次。我报警处理了,现在想要离婚,怎么处理。谢谢

起诉离婚 2023-09-08 09:30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你好:可以起诉解决
  • 离婚有两种方式,一种是协议离婚,一种是诉讼离婚。如果夫妻双方都同意离婚,且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可以共同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对于有实施家庭暴力的情形的,法院可以判决离婚。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七十六条夫妻双方自愿离婚的,应当签订书面离婚协议,并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
    离婚协议应当载明双方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和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
    第一千零七十九条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 双方出轨老公家暴是可以离婚的。并且双方若能够就离婚、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可以协议离婚。若双方无法协议离婚的,额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七条
    自婚姻登记机关收到离婚登记申请之日起三十日内,任何一方不愿意离婚的,可以向婚姻登记机关撤回离婚登记申请。
    前款规定期限届满后三十日内,双方应当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发给离婚证;未申请的,视为撤回离婚登记申请。
    第一千零七十八条
    婚姻登记机关查明双方确实是自愿离婚,并已经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予以登记,发给离婚证。
    第一千零七十九条
    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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