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请问我在一家公司还没有辞职,去另一家公司工作,会有什么影响吗??

劳动合同纠纷 2023-09-08 14:42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没离职去别的公司上班的后果如下:
    1、劳动者在一个公司未报离职就在另一个公司入职了,只要两份劳动合同不冲突或者不影响两份劳动合同的执行,就不违法。
    2、劳动者和第一个用人单位没有解除劳动关系,新用人单位可能没有办法给劳动者缴纳社保。
    3、用人单位招用与其他用人单位尚未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劳动者,给其他用人单位造成损失的,应当承担连带赔偿责任。
    一般而言,如果没离职去了别的公司上班,对本单位的工作任务造成严重影响的话,用人单位可以单方面辞退员工。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
    第三十九条
    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
    (二)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的;
    (三)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用人单位造成重大损害的;
    (四)劳动者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对完成本单位的工作任务造成严重影响,或者经用人单位提出,拒不改正的;
    (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第一项规定的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
    (六)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第九十一条
    用人单位招用与其他用人单位尚未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劳动者,给其他用人单位造成损失的,应当承担连带赔偿责任。
  • 公司拖欠员工的工资后果,就是员工维权受益。公司不但要支付工资给员工,还要加付赔偿金给员工。 1、用人单位拖欠员工的工资时,员工可以依法向当地的劳动保障监察大队进行书面举报或者投诉,要求公司支付拖欠的工资。 2、员工同时有权要求按照应付拖欠金额的0.5以上1倍以下的标准向自己加付赔偿金。 3、依据:法律依据:《劳动保障监察条例》第二十六条 用人单位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分别责令限期支付劳动者的工资报酬、劳动者工资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差额或者解除劳动合同的经济补偿;逾期不支付的,责令用人单位按照应付金额50%以上1倍以下的标准计算,向劳动者加付赔偿金: (一)克扣或者无故拖欠劳动者工资报酬的; (二)支付劳动者的工资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 (三)解除劳动合同未依法给予劳动者经济补偿的。

  • 这个如果在一个公司里还没有辞职,你就在另一个公司里上班。这保险当然有影响的呀。但是您这个保险应该就是交两份的。相对来讲,要取消一个才可以。也就是说,新公司是不能办理保险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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