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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地使用权的年限有多少年

土地纠纷 2023-09-08 15:20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土地使用年限是指土地交易中约定的土地使用权年限,土地使用权指所有者依法对土地享有的占有、使用、收益和有限处分权利。
    土地使用年限的规定:
    1、住宅用地(也就是人们常说的商品房用地)。全国统一执行的土地使用年限为70年。
    2、工业用地(也就是人们常说的工厂、工业区)。全国统一执行的土地使用年限为50年。
    3、教、科、文、卫等带有福利性质的用地。全国统一执行的土地使用年限为50年。
    4、商、娱、旅等盈利性项目用地。全国统一执行的土地使用年限为40年。
    5、其他综合类性质用地。全国统一执行的土地使用年限为50年。
    住宅建设用地使用权期间届满的,自动续期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镇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和转让暂行条例》第十二条 土地使用权出让最高年限按下列用途确定:
    (一)居住用地七十年;
    (二)工业用地五十年;
    (三)教育、科技、文化、卫生、体育用地五十年;
    (四)商业、旅游、娱乐用地四十年;
    (五)综合或者其他用地五十年。
  • 一、土地使用权年限是多久
    1、土地使用权年限是40至70年。住宅用地全国统一执行的土地使用年限为70年;工业用地、公益事业性、其他用地全国统一执行的土地使用年限为50年;娱乐用地全国统一执行的土地使用年限为40年。
    2、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十三条
    农民集体所有和国家所有依法由农民集体使用的耕地、林地、草地,以及其他依法用于农业的土地,采取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内部的家庭承包方式承包,不宜采取家庭承包方式的荒山、荒沟、荒丘、荒滩等,可以采取招标、拍卖、公开协商等方式承包,从事种植业、林业、畜牧业、渔业生产。家庭承包的耕地的承包期为三十年,草地的承包期为三十年至五十年,林地的承包期为三十年至七十年;耕地承包期届满后再延长三十年,草地、林地承包期届满后依法相应延长。
    国家所有依法用于农业的土地可以由单位或者个人承包经营,从事种植业、林业、畜牧业、渔业生产。
    发包方和承包方应当依法订立承包合同,约定双方的权利和义务。承包经营土地的单位和个人,有保护和按照承包合同约定的用途合理利用土地的义务。
    二、怎样办理土地使用权
    办理土地使用权的流程如下:
    1、申请登记。由用地者到市国土资源局地籍股填写土地登记申请书,提交申请人身份证或户口簿和建设用地许可证,建筑许可证,房产证等土地权属来源证明文件;
    2、地籍调查。由国土资源局派人到实地调查,全面核实土地登记申请的内容,计算宗地面积,绘制宗地图;
    3、权属审核。由国土资源局专职人员对申请登记的土地权属性质、用途权属来源、宗地面积等进行审核;
    4、注册登记;
    5、颁发土地证书。
  • 土地使用权年限是:住宅用地全国统一执行的土地使用年限为70年;工业用地、公益事业性、其他用地全国统一执行的土地使用年限为50年;娱乐用地全国统一执行的土地使用年限为40年。法律依据:《城镇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和转让暂行条例》第十二条
    土地使用权出让最高年限按下列用途确定:
    1、居住用地70年;
    2、工业用地50年;
    3、教育、科技、文化、卫生、体育用地年限为50年;
    4、商业、旅游、娱乐用地40年;
    5、仓储用地50年;
    6、综合或者其他用地50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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