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受了工伤,公司垫付了医疗费,伤残大概九级,后来公司申请了工伤认定,还没有下来。后来公司说二次手术他们管,经过双方洽谈公司打算给八千块钱了事,没有停职留薪,也没有护理费。合理吗?受了工伤,公司垫付了医疗费,伤残大概九级,后来公司申请了工伤认定,也没有护理费。合理吗?

劳动纠纷 2019-04-03 17:49 人浏览
共4位律师解答
  • 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九级伤残的,从工伤保险基金按伤残等级支付一次性伤残补助金,标准为九级伤残为8个月的本人工资。 工伤职工已经评定伤残并经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需要生活护理的,由工伤经办机构从工伤保险基金中按月支付护理补助的费用。
    生活护理费按照生活完全不能自理、生活大部分不能自理或者生活部分不能自理3个不同等级支付,其标准分别为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的50%、40%或者30%。 生活不能自理的工伤职工在停工留薪期需要护理的,由所在单位负责,这包括工作假期间。
    劳动合同期满终止,或者职工本人提出解除劳动合同的,由用人单位支付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伤残就业补助金。具体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你们河北省的标准前边的那位律师已经详细说明。
    也就是说你可以享受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伤残就业补助金(后两项的前提是劳动合同期满终止,或者职工本人提出解除劳动合同的)
  • 工伤认定成功医药费可申请报销,报销条件:  
    1、按照规定参加工伤保险;  
    2、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需进行治疗;  
    3、已经过工伤认定。  报销资料:
    1、工伤职工身份证;
    2、工伤治疗原始病历;
    3、工伤认定结论;
    4、其它资料。  【注】:具体报销资料依据本地工伤保险政策执行。  报销流程:  方式一:工伤职工出院时候直接办理费用报销结算手续。  方式二:申请人携带规定资料前往社保机构办理报销手续。  【注】:具体报销流程依据本地政策执行。  报销比例:符合工伤保险目录范围内医疗费用全额报销,报销比例100%。
  • 可以,员工非公受伤,不享受工伤保险待遇,公司有权利要回公司为员工垫付的医疗费。员工可以按照基本医疗保险报销部分医疗费。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五章工伤保险待遇第三十条 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进行治疗,享受工伤医疗待遇。
      职工治疗工伤应当在签订服务协议的医疗机构就医,情况紧急时可以先到就近的医疗机构急救。  治疗工伤所需费用符合工伤保险诊疗项目目录、工伤保险药品目录、工伤保险住院服务标准的,从工伤保险基金支付。
    工伤保险诊疗项目目录、工伤保险药品目录、工伤保险住院服务标准,由国务院社会保险行政部门会同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等部门规定。  职工住院治疗工伤的伙食补助费,以及经医疗机构出具证明,报经办机构同意,工伤职工到统筹地区以外就医所需的交通、食宿费用从工伤保险基金支付,基金支付的具体标准由统筹地区人民政府规定。
  • 工伤认定之后并不能马上进行理赔,需要员工治疗完毕,进行医疗终结,根据是否存在后遗症进行劳动能力鉴定,根据劳动能力鉴定的结果以及医疗费用,住院时间等来进行报销及赔偿金额。
    工伤流程如下:
    1、及时送往医院治疗。
    2、申请工伤认定,由单位或者个人向当地劳动部门申请,认定为工伤。
    3、申请劳动能力鉴定,在员工治疗完毕或者达到一定医疗期之后向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申请工伤鉴定,判定伤残等级。
    4、待遇审核,员工或者单位根据医院的治疗发票、工伤认定书、劳动能力鉴定书等想社保中心申请待遇审核,下发工伤待遇,包括医疗费用以及伤残补助费用。
    5、如果员工需要解除劳动关系,有伤残员工可以享受一次性就业补助金和一次性医疗补助金的待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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