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答详情

我3月份帮别人办事后,当事人说坐他电动车搭我回去,在途中他没控制好于路面的距离撞至护栏导致我整个右小腿受伤,没办法自理,目前在医院一个月了截止今日花费了31000,大概还需一个月才能上班,我的诉求是赔付医药费,误工费(按基础底薪),陪护费(100/天),后期修复创面费,他只愿意承担医药费不愿意支付其它的合理吗,谢谢

交通事故赔偿 2023-09-09 05:02 人浏览
共2位律师解答
  • 可以要求赔偿医药费,误工费,住院伙食补助费,护理费,营养费,交通费,如果构成伤残的还可以要求残疾赔偿金。照国家法律法规出车祸脸被破相缝了十多针,没有规定具体应陪多少钱,应该双方协商解决。如不服的,可以提起仲裁或者民事诉讼。法律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 第十七条 受害人遭受人身损害,因就医治疗支出的各项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包括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交通费、住宿费、住院伙食补助费、必要的营养费,赔偿义务人应当予以赔偿。
  • 需要赔偿医疗费、住院伙食补助费、营养费、误工费、交通费等;软组织损伤误工费一般15天左右,营养费需要医疗机构加强营养的证明,住院伙食补助费按当地标准五十或一百元一天,医疗费依据医疗费票据核算,有保险让保险公司处理。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七十九条侵害他人造成人身损害的,应当赔偿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营养费、住院伙食补助费等为治疗和康复支出的合理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
    造成残疾的,还应当赔偿辅助器具费和残疾赔偿金;造成死亡的,还应当赔偿丧葬费和死亡赔偿金。
  • 如果需要针对性解答,可以直接向我咨询并描述您的情况,本地专业律师将24小时在线解答。
    平台长春律师团
    官方
    响应时间 平均2分钟内
    咨询我
声明: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相关知识推荐

加载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