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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人遗嘱是否需要公证,法律如何规定?

遗产继承 2023-09-09 09:22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遗嘱是否需要公证由立遗嘱人自行决定,法律没有强制要求,即当事人可自行决定遗嘱公证,也可以不公证。且遗嘱不以公证为其有效的条件,自书遗嘱符合法律规定的,是基于被继承人真实意思表示所订立的,即可认定有效。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三十三条
    自然人可以依照本法规定立遗嘱处分个人财产,并可以指定遗嘱执行人。
    自然人可以立遗嘱将个人财产指定由法定继承人中的一人或者数人继承。
    自然人可以立遗嘱将个人财产赠与国家、集体或者法定继承人以外的组织、个人。
    自然人可以依法设立遗嘱信托。
    第一千一百四十一条
    遗嘱应当为缺乏劳动能力又没有生活来源的继承人保留必要的遗产份额。
    第一千一百四十三条
    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所立的遗嘱无效。
    遗嘱必须表示遗嘱人的真实意思,受欺诈、胁迫所立的遗嘱无效。
    伪造的遗嘱无效。
    遗嘱被篡改的,篡改的内容无效。
    第一千一百三十九条
    公证遗嘱由遗嘱人经公证机构办理。
  • 遗嘱是否需要公证由立遗嘱人自行决定,法律没有强制要求,也就是说,遗嘱可以公证,也可以不公证。
    遗嘱不以公证为其有效的条件,自书遗嘱符合法律规定的,一样是有效的。并且遗嘱共五种形式,自书遗嘱是其中一种,合法有效。但是经过公证和律师认证的遗嘱效力较高。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一百四十三条,具备下列条件的民事法律行为有效:
    (一)行为人具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
    (二)意思表示真实;
    (三)不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不违背公序良俗。
    《民法典》第一千一百四十二条,遗嘱人可以撤回、变更自己所立的遗嘱。
    立遗嘱后,遗嘱人实施与遗嘱内容相反的民事法律行为的,视为对遗嘱相关内容的撤回。
    立有数份遗嘱,内容相抵触的,以最后的遗嘱为准。
  • 公证的必要性取决于当事人的个人意愿,没有公证的要求。一般来说,公证不是遗嘱生效的法定强制条件。根据规定,代表遗嘱人书写的遗嘱,应当有两名以上见证人在场见证,其中一人代表遗嘱人、遗嘱人和其他见证人书写,并在次年、次月、次日签名。在民法典中,遗嘱即使未经公证也会生效。遗嘱形式完整、内容明确的,自遗嘱人死亡时生效。根据法律的规定,公民可以根据自己的意愿处分个人财产。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一百三十五条
    代书遗嘱应当有两个以上见证人在场见证,由其中一人代书,并由遗嘱人、代书人和其他见证人签名,注明年、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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