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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我租房子签的合同是三个月,到期那天我提出不租,房东说不提前说,不退还押金,租赁合同说必须提前20天告诉甲方,如果不说,没收押金,押金还能回来吗?

房屋租赁 2023-09-09 16:20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房租到期,因没有提前30天通知房东,是否算违约?房东以此为由不退押金
    违约的前提是有约定,如果连约定都没有,那自然也就谈不上违约。
    所以,首先,应在先看看租房合同,里面对于租期届满退租有没有要求提前30天通知房东。如果本身就没有约定,那房东要求在租期届满的情况下还要提前30天通知,并以此为由不退押金本身就没有道理。
    但是,个人认为,在租赁合同约定的租期届满的情况下,即使约定了需要提前30天通知房东,那这样的约定的效力也是值得商榷的(除非租赁合同同时约定了如承租人未提前通知,则自动续期等相关条款),这一条是否排除了承租人的权利其实是值得考究的。
    所以,如果租赁合同没有约定在租赁期满退房的前提下需要提前30天通知房东的,房东不应该据此不退还押金。
  • 租房合同没有到期,房子押金可以尝试与房东协商是否能够退还。如果租房合同明确约定租赁期限届满时才退还押金,那么一般不会退还。同时如果提前退租构成违约,还应承担违约责任。之前交付的押金可能会扣留作为违约金。
    根据2021年生效的《民法典》第五百七十七条的规定,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
    第五百七十八条规定,当事人一方明确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为表示不履行合同义务的,对方可以在履行期届满前请求其承担违约责任。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五百七十七条
    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
    《民法典》第五百七十八条
    当事人一方明确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为表明不履行合同义务的,对方可以在履行期限届满前请求其承担违约责任。
  • 房租合同未到期,如果承租人与出租人协商一致的,押金可以部分退回。但如果当事人在租赁合同中约定,一方提前退租,不退给承租人押金的,则出租人可以不退押金。
    《民法典》第五百八十六条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五百八十六条
    《民法典》第五百八十六条
    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向对方给付定金作为债权的担保。定金合同自实际交付定金时成立。
    定金的数额由当事人约定;但是,不得超过主合同标的额的百分之二十,超过部分不产生定金的效力。实际交付的定金数额多于或者少于约定数额的,视为变更约定的定金数额。
    第五百八十七条
    债务人履行债务的,定金应当抵作价款或者收回。给付定金的一方不履行债务或者履行债务不符合约定,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的,无权请求返还定金;收受定金的一方不履行债务或者履行债务不符合约定,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的,应当双倍返还定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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