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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买电脑被坑2000元,去退货,卖家不肯,协商后没办法退给我400块,可是我还是想退。经过是这样的,我是前天买的电脑,开始看好了一款机子,都去提货了结果那个人说我看好的电脑显卡可能满足不了我的需求,还说那个是WINDOW8触摸屏的,如果自带系统坏了,就只能买正版的装,大概1800 ,我想了想就说那就换一款,我说换成WINDOW7的 ,他就给了我另一个选择配置和那个一样,不过是window7的 然后又说给我介绍一款显卡比那个好,能满足我的需要的 然后我当时也不知道他说的型号是什么,问他,也没说 然后他说快下班了,让我快点弄好去 付款 我就付款了 当时开机器的时候我朋友说等一下,他没管就直接拆了 然后拿去装机,他就走了 直到装系统的时候我才知道我的电脑型号 然后我到网上查了一下,别人都说很不好,而且网上报价2000多一点 他卖给我4100 特别是显卡,他跟我说是最好的,结果都说是最差的集成 今天我去找他,协商他不给退换,最后说要不然给点东西我让我心里舒服点 我当然不会同意了 我说退钱,他不干一直纠结,最后退了我400 我想全部退 我现在是想把机器给退掉,不想要了,他却说退机器只退给百分之五十 而且发票上不知道为什么,我电脑型号被他们给涂掉了 打过消协物业什么的了,都不管事。??又去了一次,商家开始说的型号,网上没有一样型号的机器,换给我,因为我说的机器他说没货,其实明明就有,只不过是不想给我,他开始没告诉我这机器的明确型号,现在回来后查了价格发现整整比一样的机器贵了1000,就是说我又被坑了。现在我该肿么办啊?协商后没办法退给我400块,我想了想就说那就换一款,协商他不给退换,就是说我又被坑了。

合同纠纷 2019-03-27 01:16 人浏览
共4位律师解答

  • 1、如果是增值税专用发票,没有认证的情况下,可以退回发票并出具拒收证明,如果是当月的,销方可以直接作废,如果隔月,销方应该向主管税务机关申请开具红字发票通知单。如果已经认证就要作为记账依据入账,然后向主管税务机关申请开具给字发票通知单交销售方;
    2、如果是增值税普通发票,如果没有入账,可以把发票退回销方,销方可以作废原发票(当月)或开红字(普通)发票冲销;如果已经入账就要和销售方签订退货协议,凭协议,销方可以开红字(普通)发票。
  • 如果你事先知道你买的手机只是和你看上的手机外形一样而配置不一样,店家是不构成欺诈的,购买手机的票据如有须知载明退、换、维修可依次主张。另,根据《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二十四条规定,经营者提供的商品或者服务不符合质量要求的,消费者可以依照国家规定、当事人约定退货,或者要求经营者履行更换、修理等义务。
    没有国家规定和当事人约定的,消费者可以自收到商品之日起七日内退货;七日后符合法定解除合同条件的,消费者可以及时退货,不符合法定解除合同条件的,可以要求经营者履行更换、修理等义务。
  • 你好,根据2014年3月15日起施行的《网络交易管理办法》第十六条规定: 网络商品经营者销售商品,消费者有权自收到商品之日起七日内退货,且无需说明理由,但下列商品除外:
    (一)消费者定作的;
    (二)鲜活易腐的;
    (三)在线下载或者消费者拆封的音像制品、计算机软件等数字化商品;
    (四)交付的报纸、期刊。 除前款所列商品外,其他根据商品性质并经消费者在购买时确认不宜退货的商品,不适用无理由退货。 注意: 消费者退货的商品应当完好。网络商品经营者应当自收到退回商品之日起七日内返还消费者支付的商品价款。退回商品的运费由消费者承担;网络商品经营者和消费者另有约定的,按照约定。如果不是上述例外商品,可以要求退货。先好好协商,协商不成,可以向消费者协会投诉。
  • 《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
    二十四、二十五条规定,商品或者服务不符合质量要求的,消费者可以依照国家规定、当事人约定退货,或者要求经营者履行更换、修理等义务。
    没有国家规定和当事人约定的,消费者可以自收到商品之日起七日内退货;七日后符合法定解除条件的,消费者可以随时退货;不符合法定解除条件的,可以要求经营者履行更换、修理等义务。
    依照前款规定进行退货、更换、修理的,经营者应当承担运输等必要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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