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几年前,我在假期把公司的电脑带回家。后来,我告诉老板我辞职了,但公司的电脑还在我手里。因为老板在发工资的时候没有发工资,我能扣除电脑来偿还债务吗?

讨薪 2023-09-11 00:40 人浏览
共1位律师解答
  • 可以要求老板按照欠款来进行偿还,如果发生争议,无法协商可以向劳动监察部门投诉或者向当地得劳动仲裁委员会申请劳动仲裁维权,如果对仲裁结果不满意的,可以向法院提起诉讼。在用人单位拖欠工资的情况下,劳动者要先和用人单位协商,如果协商无法解决,则可以通过以下法律途径来解决:(1)向当地劳动保障监察机构投诉举报;(2)向当地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需要注意的是,要在劳动争议发生之日起一年内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提出书面申请;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 第五十条 工资应当以货币形式按月支付给劳动者本人。不得克扣或者无故拖欠劳动者的工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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