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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能做担保人的情形具体有哪些

抵押担保 2023-09-11 07:12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一般不能做担保的人有:不具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的人;与贷款人是夫妻关系,一方无法偿还贷款,另一方也无法偿还;没有经济来源的人等,当债务人不履行其到期债务的时候,担保人需要根据约定承担其担保责任。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三百八十八条
    设立担保物权,应当依照本法和其他法律的规定订立担保合同。担保合同包括抵押合同、质押合同和其他具有担保功能的合同。担保合同是主债权债务合同的从合同。主债权债务合同无效的,担保合同无效,但是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担保合同被确认无效后,债务人、担保人、债权人有过错的,应当根据其过错各自承担相应的民事责任。
  • 不能成为担保人的情形如下:
    1、与贷款人有夫妻关系,因为两个人是同一个经济体,如果一个人不能偿还贷款,另一个人不能偿还贷款,那么担保就失去了意义;
    2、外国人不能作为担保人贷款,通常,银行对借款人和担保人的户籍要求相同;
    3、生活不能自理,没有收入来源的人,没有能力为他人还本付息的人,不能为他人担保;
    4、离休人员不是担保人;
    5、因其他原因审核不合格的;
    6、国家机关不得使用外国政府或者国际经济组织贷款转贷外,国家机关不得为担保人;
    7、以公益为目的的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如学校、幼儿园、医院等,不得担任担保人;
    8、企业法人的分支机构和职能部门不得为担保人,企业法人分支机构有法人书面授权的,可以在授权范围内提供保证。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六百八十三条
    机关法人不得为保证人,但是经国务院批准为使用外国政府或者国际经济组织贷款进行转贷的除外。
    以公益为目的的非营利法人、非法人组织不得为保证人。

  • 担保法不能做担保人的情形有:
    1、机关法人不得为保证人,但是经国务院批准为使用外国政府或者国际经济组织贷款进行转贷的除外;
    2、以公益为目的的非营利法人、非法人组织不得为保证人。
    法律依据:《民法典》第六百八十三条
    机关法人不得为保证人,但是经国务院批准为使用外国政府或者国际经济组织贷款进行转贷的除外。
    以公益为目的的非营利法人、非法人组织不得为保证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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