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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没有签订劳动合同或者缴纳社保怎么办?

社会保险 2023-09-11 11:52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劳动合同未缴纳社保的,可以通过向劳动行政部门或者社保机构举报投诉,要求用人单位补缴。社会保险属于国家强制性保险险种,任何建立了劳动关系的单位和个人都必须参加社会保险。
    根据《社会保险法》第四条第二款规定,个人依法享有社会保险待遇,有权监督本单位为其缴纳。
    第六十三条第一款规定,用人单位未按时足额缴纳社会保险的,由社会保险征收机构责令其限期缴纳或者是补足。法律依据:《社会保险法》第四条第二款
    个人依法享受社会保险待遇,有权监督本单位为其缴费情况。
    第六十三条第一款
    用人单位未按时足额缴纳社会保险费的,由社会保险费征收机构责令其限期缴纳或者补足。
  • 未签劳动合同没有交社保,若在用工之日的三十日内,劳动者可以要求用人单位签订劳动合同、补缴社会保险费用。若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订立的,用人单位应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仲裁调解法》第五条
    发生劳动争议,当事人不愿协商、协商不成或者达成和解协议后不履行的,可以向调解组织申请调解;不愿调解、调解不成或者达成调解协议后不履行的,可以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对仲裁裁决不服的,除本法另有规定的外,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二条
    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
    第三十八条
    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提供劳动保护或者劳动条件的;
    (二)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
    (三)未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的。
  • 不签劳动合同,也可以缴纳社保。如果用人单位已经开始用工,就与员工建立了劳动关系,即使未订立书面的劳动合同,也可以为其缴纳社保。用人单位一般应当自用工之日起的三十日内为其职工申办社会保险登记。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五十八条
    用人单位应当自用工之日起三十日内为其职工向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申请办理社会保险登记。未办理社会保险登记的,由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核定其应当缴纳的社会保险费。
    自愿参加社会保险的无雇工的个体工商户、未在用人单位参加社会保险的非全日制从业人员以及其他灵活就业人员,应当向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申请办理社会保险登记。
    国家建立全国统一的个人社会保障号码。个人社会保障号码为公民身份号码。
    第六十二条
    用人单位未按规定申报应当缴纳的社会保险费数额的,按照该单位上月缴费额的百分之一百一十确定应当缴纳数额;缴费单位补办申报手续后,由社会保险费征收机构按照规定结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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