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怎样放弃遗产继承继承权

遗产继承 2023-09-11 14:44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接下来为大家解答放弃 遗产继承 怎么办理 :包括两种涵义,其中一种是客观意义上的 继承权 。它是指 继承 开始前,公民依照法律的规定或者的指定而接受被 继承人 遗产的资格,即继承人所具有的继承遗产的权利能力。即享有客观意义上的可能性继承权。另一种是主观意义上的继承权。它是指当法定的条件(即一定的法律事实)具备时,继承人对被继承人留下的遗产已经拥有的事实上的财产权利,即已经属于继承人并给他带来实际财产利益的继承权。这种继承权同继承人的主观意志相联系,不仅可以接受、行使、而且还可以放弃,是具有现实性、财产权的继承权。继承权的实现以被继承人死亡或宣告死亡时开始。
  • 放弃遗产继承的依据如下:
    1、当事人在遗产处理前,作出放弃继承的意思表示;通过公证放弃遗产继承的,需要有放弃继承权声明书公证;
    2、当事人是从继承开始时起到遗产分割之前所作出的放弃遗产继承的意思表示。
    办理放弃继承权公证的流程是什么
    办理放弃继承权公证的流程如下:
    1、当事人申办放弃继承权公证,应当到其住所地或行为发生地的公证处提出申请;
    2、申办理放弃继承权公证时,应当逐项填写公证申请表,并提交本人的身份证明、被继承人死亡的证明、本人与被继承人关系的证明、本人签字的放弃继承权声明书;
    3、对放弃继承权公证的审查。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四条
    继承开始后,继承人放弃继承的,应当在遗产处理前,以书面形式作出放弃继承的表示;没有表示的,视为接受继承。
    受遗赠人应当在知道受遗赠后六十日内,作出接受或者放弃受遗赠的表示;到期没有表示的,视为放弃受遗赠。
    第一千一百二十五条
    继承人有下列行为之一的,丧失继承权:
    (一)故意杀害被继承人;
    (二)为争夺遗产而杀害其他继承人;
    (三)遗弃被继承人,或者虐待被继承人情节严重;
    (四)伪造、篡改、隐匿或者销毁遗嘱,情节严重;
    (五)以欺诈、胁迫手段迫使或者妨碍被继承人设立、变更或者撤回遗嘱,情节严重。
    继承人有前款第三项至第五项行为,确有悔改表现,被继承人表示宽恕或者事后在遗嘱中将其列为继承人的,该继承人不丧失继承权。
    受遗赠人有本条第一款规定行为的,丧失受遗赠权。
  • 继承人放弃继承权的方式如下:
    1、继承人应当在继承开始后,遗产处理前,依法向其他继承人做出放弃继承的意思表示;
    2、放弃继承权的意思表示应当在法定期限内,以书面形式作出。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四条
    继承开始后,继承人放弃继承的,应当在遗产处理前,以书面形式作出放弃继承的表示;没有表示的,视为接受继承。
    受遗赠人应当在知道受遗赠后六十日内,作出接受或者放弃受遗赠的表示;到期没有表示的,视为放弃受遗赠。
    第一千一百六十一条
    继承人以所得遗产实际价值为限清偿被继承人依法应当缴纳的税款和债务。超过遗产实际价值部分,继承人自愿偿还的不在此限。
    继承人放弃继承的,对被继承人依法应当缴纳的税款和债务可以不负清偿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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