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答详情

工伤鉴定需要什么手续,法律的规定是什么

工伤索赔 2023-09-11 19:06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工伤鉴定需要的材料:(一)工伤认定申请表;(二)与用人单位存在劳动关系(包括)的证明材料;(三)医疗诊断证明或者职业病诊断证明书(或者职业病诊断鉴定书)。
    【拓展内容】工伤鉴定也就是劳动能力鉴定,工伤认定后,需要到人社局工伤认定部门申请劳动能力鉴定,符合条件的,工伤部门会安排在专门的医院去进行鉴定,以确定伤残等级。必须向社保部门出示工伤认定表和医疗诊断证明来获取相对应的伤残等级,再以此为依据下发给单位劳资人员,并根据鉴定结果来进行工伤赔偿。
  • 工伤鉴定 需要下列手续: 先由单位或者 工伤 职工一方依法向 社保 行政部门申请 工伤认定 ,提交所需的申请材料; 然后由 社会保险 行政部门受理; 再作出工伤认定决定; 最后及时书面通知单位和工伤职工,并抄送工伤认定决定书给社会保险经办机构。
  • 劳动法规定的工伤鉴定办理程序为:
    1、用人单位向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用人单位不申请的,可工由伤职工或者其近亲属、工会组织申请。
    2、提交工伤认定申请表、劳动关系证明材料和医疗诊断证明。
    3、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受理和审核,符合条件的,作出工伤认定的决定。
    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十七条第一款规定,职工发生事故伤害或者按照职业病防治法规定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所在单位应当自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30日内,向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遇有特殊情况,经报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同意,申请时限可以适当延长。法律依据:《工伤保险条例》第十七条
    职工发生事故伤害或者按照职业病防治法规定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所在单位应当自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30日内,向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遇有特殊情况,经报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同意,申请时限可以适当延长。
    用人单位未按前款规定提出工伤认定申请的,工伤职工或者其近亲属、工会组织在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1年内,可以直接向用人单位所在地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
  • 如果需要针对性解答,可以直接向我咨询并描述您的情况,本地专业律师将24小时在线解答。
    平台唐山律师团
    官方
    响应时间 平均2分钟内
    咨询我
声明: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相关知识推荐

加载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