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答详情

你好,个人所得税父母每月赡养2000额是什么意思?

个人税收筹划 2023-09-13 05:44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个税父母指《个人所得税专项附加扣除暂行办法》的被赡养人,指年满60岁的父母,以及子女均已去世的年满60岁的祖父母、外祖父母,不包括公婆。纳税人为独生子女的,按照每月2000元的标准定额扣除;纳税人为非独生子女的,由其与兄弟姐妹分摊每月2000元的扣除额度,每人分摊的额度不能超过每月1000元。法律依据:《个人所得税专项附加扣除暂行办法》第二十三条
    本办法所称被赡养人是指年满60岁的父母,以及子女均已去世的年满60岁的祖父母、外祖父母。
    第二十九条
    本办法所称父母,是指生父母、继父母、养父母。本办法所称子女,是指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继子女、养子女。父母之外的其他人担任未成年人的监护人的,比照本办法规定执行。
  • 个人所得税赡养老人是指年满60岁的父母,以及子女均已去世的年满60岁的祖父母、外祖父母,可以享受个人所得税专项附加扣除。个人所得税是调整征税机关与自然人(居民、非居民人)之间在个人所得税的征纳与管理过程中所发生的社会关系的法律规范的总称。法律依据:《个人所得税专项附加扣除暂行办法》第二十二条
    纳税人赡养一位及以上被赡养人的赡养支出,统一按照以下标准定额扣除:
    (一)纳税人为独生子女的,按照每月2000元的标准定额扣除;
    (二)纳税人为非独生子女的,由其与兄弟姐妹分摊每月2000元的扣除额度,每人分摊的额度不能超过每月1000元。可以由赡养人均摊或者约定分摊,也可以由被赡养人指定分摊。约定或者指定分摊的须签订书面分摊协议,指定分摊优先于约定分摊。具体分摊方式和额度在一个纳税年度内不能变更。
  • 父母赡养费的计算:首先计算子女家庭的人均月收入,子女人均月收入低于最低生活保障线时,视为该子女无力向父母提供赡养费
    子女家庭人均月收入高于最低生活保障线时,超出部分,二个子女以内的按50%计算赡养费
    应付的赡养费除以被赡养人数得出付给每个被赡养人的赡养费
    根据《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七条规定,父母不履行抚养义务的,未成年子女或者不能独立生活的成年子女,有要求父母给付抚养费的权利
    成年子女不履行赡养义务的,缺乏劳动能力或者生活困难的父母,有要求成年子女给付赡养费的权利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七条  父母不履行抚养义务的,未成年子女或者不能独立生活的成年子女,有要求父母给付抚养费的权利
    成年子女不履行赡养义务的,缺乏劳动能力或者生活困难的父母,有要求成年子女给付赡养费的权利
  • 如果需要针对性解答,可以直接向我咨询并描述您的情况,本地专业律师将24小时在线解答。
    平台上海律师团
    官方
    响应时间 平均2分钟内
    咨询我
声明: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相关知识推荐

加载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