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答详情

请问下婚前买房合同公证,婚后再办房产证,那房子还算婚前财产吗?

房产纠纷 2019-04-28 18:31 人浏览
共4位律师解答
  • 办理产权证委托书申请所需材料和方法如下:
    1.委托人的户口簿,身份证或其他身份证明原件;
    2.委托人的身份证或其他身份证证明复印件;
    3.委托授权处理事宜的依据;例如:委托管理房产处理遗产的,应提供委托人的房产所有权证或遗产凭证;
    4.如委托出售房产,必须提供委托人的婚姻状况证明;
    5.委托人必须提供委托书,委托书应详列委托人和授权人的姓名;性别;出生年月日;住址;委托处理事项的权限;期限;有无转委托权;委托日期等;并由委托人签名和盖章;
    6.委托人必须亲自到公证处申请办理;不得由他人代理;如因生病或其他特殊原因不能亲自到公证处的;可要求公证员上门办理;
    7.如要转委托他人时;转委托人必须提交原来的委托书;
    8.委托人在委托期限内撤消委托的;应先提出撤消委托的申请书;并退回原委托书原件;
    9.公证员要求提供与此项公证有关的其他证件或材料。
  • 根据《合同法》规定,合同无特殊约定或法律无特殊要求,经双方签字(盖章)后即生效。所以,一般合同签字后即生效,公证并不是合同生效的条件,除非双方在合同中约定要公证后生效。
    根据法律或者行政法规的规定,有些民事法律行为、有法律意义的事实只有经过公证,才发生法律上的效力,公证处办理的这一类公证就是法定公证。
  • 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共同购买、共同建造的房屋,或者婚前双方共同出资购买、建造的房屋,是夫妻共有房屋,离婚时应作为夫妻共同财产分割。根据《婚姻法解释
    (二)》第20条规定:双方对夫妻共同财产中房屋价值及归属无法达成协议时,人民法院按以下情形分别处理:
    (一)双方均主张房屋所有权并且同意竞价取得的,应当准许;
    (二)一方主张房屋所有权的,由评估机构按市场价格对房屋作出评估,取得房屋所有权的一方应当给予另一方补偿;
    (三)双方均不主张房屋所有权的,根据当事人的申请拍卖房屋,就所得价款进行分割。司法实践的通常做法是:共有房屋能实际分割使用的,可以分割使用。对不能分割使用的,可以作价分给一方,另一方取得补偿。在确定房屋分给哪方时,应考虑双方住房情况、照顾抚养子女的一方。在双方条件等同的情况下,应照顾女方。
  • 第一步:当事人准备材料。应携带以下资料:
    1、个人的身份证明,如身份证、户口簿等。
    2、与约定内容有关的财产所有权证明,如房产证、未拿到产权证的购房合同和付款发票等。
    3、双方已经草拟好的协议书。关键提示:协议书中双方当事人的签名和订约日期一般要求空缺,待公证员对协议进行审查和修改后,再在公证员面前签字。第二步:亲自到公证处填写有关表格。准备好上述材料后,双方必须亲自到公证处提出公证申请,填写公证的申请表格。关键提示:委托他人或是一个人来办婚前财产公证,是不会被受理的。第三步:公证人员核对相关信息。公证申请被接待公证员受理后,公证员就财产协议的内容、审查财产的权利证明、查问当事人的订约是否受到欺骗或误导,当事人配合公证员做完公证谈话笔录后,在笔录上签字确认。
  • 如果需要针对性解答,可以直接向我咨询并描述您的情况,本地专业律师将24小时在线解答。
    平台临夏州律师团
    官方
    响应时间 平均2分钟内
    咨询我
声明: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相关知识推荐

加载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