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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今年16岁。我是一名寒假工人。我没有签合同。然后我在15日拖欠了工资。我说我会检查我的出勤情况。扣除后,我第二天没有发。然后公司一个多星期没安排打卡,然后说要调整监控,看我的出勤情况。晚上没有消息问

讨薪 2023-09-13 15:36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工人拿不到工资又没签合同的,根据《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五条的规定,可以向当地劳动行政部门举报,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用人单位限期支付工资,也可以根据《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申请劳动仲裁要求用人单位支付工资报酬。
    工人没有签订劳动合同被拖欠工资的,应该收集好可以证明劳动关系及拖欠工资的证据,包括员工证、以员工身份签订的各种公司文件、社保缴费记录、聊天记录、同事证言、打卡记录、工资条等。法律依据:《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五条
    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限期支付劳动报酬、加班费或者经济补偿;劳动报酬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应当支付其差额部分;逾期不支付的,责令用人单位按应付金额百分之五十以上百分之一百以下的标准向劳动者加付赔偿金:
    (一)未按照劳动合同的约定或者国家规定及时足额支付劳动者劳动报酬的;
    (二)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支付劳动者工资的;
    (三)安排加班不支付加班费的;
    (四)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未依照本法规定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的。
  • 没签劳动合同公司拖欠工资,法人即公司,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限期支付;逾期不支付的,责令用人单位按应付金额百分之五十以上百分之一百以下的标准向劳动者加付赔偿金。工资必须在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的日期支付。如遇节假日或休息日,则应提前在最近的工作日支付。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五条
    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限期支付劳动报酬、加班费或者经济补偿;劳动报酬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应当支付其差额部分;逾期不支付的,责令用人单位按应付金额百分之五十以上百分之一百以下的标准向劳动者加付赔偿金:
    (一)未按照劳动合同的约定或者国家规定及时足额支付劳动者劳动报酬的;
    (二)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支付劳动者工资的;
    (三)安排加班不支付加班费的;
    (四)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未依照本法规定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的。
  • 这个问题应当根据不同情形进行处理。如果双方对于拖欠工资并没有争议,只是用人单位拖欠未付,劳动者可以向当地劳动保障监察机构投诉,要求用人单位支付。如果双方存在争议,可以申请劳动争议仲裁,解决争议问题。
  • 如果需要针对性解答,可以直接向我咨询并描述您的情况,本地专业律师将24小时在线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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