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试用期协议是否算合同

劳动合同纠纷 2023-09-14 11:54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试用期的协议一般并不算合同,但是如果单位与劳动者没有签署劳动合同,而该协议约定了劳动合同期限、劳动报酬等必备的条款的,那么试用期协议就具有劳动合同的特征。但是一般并不能将试用期协议等同于劳动合同。法律依据:《劳动合同法》第七条
    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即与劳动者建立劳动关系。用人单位应当建立职工名册备查。
    《劳动合同法》第十条
    建立劳动关系,应当订立书面劳动合同。已建立劳动关系,未同时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自用工之日起一个月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在用工前订立劳动合同的,劳动关系自用工之日起建立。
  • 试用期协议并不是正式的劳动合同。劳动者即使是在试用期内也应当签订正式的劳动合同,试用期包含在劳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通过后,公司可以再与劳动者签订正式的劳动合同。法律依据:《劳动合同法》第十条
    建立劳动关系,应当订立书面劳动合同。已建立劳动关系,未同时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自用工之日起一个月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在用工前订立劳动合同的,劳动关系自用工之日起建立。
    第十九条
    劳动合同期限三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一个月;劳动合同期限一年以上不满三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二个月;三年以上固定期限和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试用期不得超过六个月。同一用人单位与同一劳动者只能约定一次试用期。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务为期限的劳动合同或者劳动合同期限不满三个月的,不得约定试用期。试用期包含在劳动合同期限内。劳动合同仅约定试用期的,试用期不成立,该期限为劳动合同期限。
  • 试用期协议与试用期合同区别如下:1、两者的效力不同。试用期合同更具有正常效力,协议不属于正式合同,效力不具有那么强的效力;2、两者的定义不同。试用期合同是指在用人单位与应聘者在确立正式的、长期的劳动关系之前签订的,适合双方的约束制度或条件申明文书。协议只是双方约定的非成文协议。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十九条 劳动合同期限三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一个月;劳动合同期限一年以上不满三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二个月;三年以上固定期限和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试用期不得超过六个月。同一用人单位与同一劳动者只能约定一次试用期。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务为期限的劳动合同或者劳动合同期限不满三个月的得约定试用期。试用期包含在劳动合同期限内。劳动合同仅约定试用期的,试用期不成立,该期限为劳动合同期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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