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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权要约收购需要遵守哪些法律规范

股权转让 2023-09-14 16:56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股权要约收购需要遵守的法律规范如下:
    1、股东待遇平等原则。
    2、要约谨慎原则。
    3、阻挠不得滥用原则。
    4、保护中小持股者利益原则。法律依据:《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第二十三条,投资者自愿选择以要约方式收购上市公司股份的;
    可以向被收购公司所有股东发出收购其所持有的全部股份的要约,也可以向被收购公司所有股东发出收购其所持有的部分股份的要约。
  • 股权要约收购需要遵守如下法律规范:《股票发行与交易管理暂行条例》第五十一条等。前述法律规定,同意接受收购要约的股东,应当委托证券公司办理预受要约的相关手续。法律依据:《股票发行与交易管理暂行条例》第五十一条
    收购要约期满,收购要约人持有的普通股未达到该公司发行在外的普通股总数的百分之五十的,为收购失败;收购要约人除发出新的收购要约外,其以后每年购买的该公司发行在外的普通股,不得超过该公司发行在外的普通股总数的百分之五。
    收购要约期满,收购要约人持有的普通股达到该公司发行在外的普通股总数的百分之七十五以上的,该公司应当在证券交易所终止交易。
    收购要约人要约购买股票的总数低于预受要约的总数时,收购要约人应当按照比例从所有预受收购要约的受要约人中购买该股票。
    收购要约期满,收购要约人持有的股票达到该公司股票总数的百分之九十时,其余股东有权以同等条件向收购要约人强制出售其股票。
  • 股权要约收购需要遵守的法律规范包括《股票发行与交易管理暂行条例》第五十一条等。前述法律规定,同意接受收购要约的股东,应当委托证券公司办理预受要约的相关手续。法律依据:《股票发行与交易管理暂行条例》第五十一条
    收购要约期满,收购要约人持有的普通股未达到该公司发行在外的普通股总数的百分之五十的,为收购失败;收购要约人除发出新的收购要约外,其以后每年购买的该公司发行在外的普通股,不得超过该公司发行在外的普通股总数的百分之五。
    收购要约期满,收购要约人持有的普通股达到该公司发行在外的普通股总数的百分之七十五以上的,该公司应当在证券交易所终止交易。
    收购要约人要约购买股票的总数低于预受要约的总数时,收购要约人应当按照比例从所有预受收购要约的受要约人中购买该股票。
    收购要约期满,收购要约人持有的股票达到该公司股票总数的百分之九十时,其余股东有权以同等条件向收购要约人强制出售其股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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