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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何偿还破产重组债务,如何在法律上规定

企业法律顾问 2023-09-15 02:20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破产重组债务承担的方式:以破产清算的全部财产为限,按照破产人所欠职工的工资和医疗、伤残补助、抚恤费用,优于破产人欠缴的除前述以外的社会保险费用和破产人所欠税款,优于普通债权的顺序进行清偿。
    《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第一百一十三条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第一百一十三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第一百一十三条
    破产财产在优先清偿破产费用和共益债务后,依照下列顺序清偿:
    (一)破产人所欠职工的工资和医疗、伤残补助、抚恤费用,所欠的应当划入职工个人账户的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费用,以及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支付给职工的补偿金;
    (二)破产人欠缴的除前项规定以外的社会保险费用和破产人所欠税款;
    (三)普通破产债权。
    破产财产不足以清偿同一顺序的清偿要求的,按照比例分配。
    破产企业的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工资按照该企业职工的平均工资计算。
  • 对于破产重组的债务如何处理民法典没有相关规定,但是根据我国企业破产法的规定对于重整的债务债务人如果无法执行,则根据利害关系人的申请,人民法院应当裁定重整的终止,宣告债务人破产。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第九十三条
    债务人不能执行或者不执行重整计划的,人民法院经管理人或者利害关系人请求,应当裁定终止重整计划的执行,并宣告债务人破产。
    人民法院裁定终止重整计划执行的,债权人在重整计划中作出的债权调整的承诺失去效力。债权人因执行重整计划所受的清偿仍然有效,债权未受清偿的部分作为破产债权。
    前款规定的债权人,只有在其他同顺位债权人同自己所受的清偿达到同一比例时,才能继续接受分配。
    有本条第一款规定情形的,为重整计划的执行提供的担保继续有效。
  • 企业破产重组,资产已经履行破产程序的,原债务的承担应当从处置资产里给付;资产用于重组、没有用于偿还债务的,原债务的承担当事人可以依法予以追偿。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六十条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六十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六十条
    法人以其全部财产独立承担民事责任。
    第七十二条
    清算期间法人存续,但是不得从事与清算无关的活动。法人清算后的剩余财产,按照法人章程的规定或者法人权力机构的决议处理。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清算结束并完成法人注销登记时,法人终止;依法不需要办理法人登记的,清算结束时,法人终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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