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破产重整债务谁来偿还

法律快车官方整理
2021-07-20 21:5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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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公司如果申请破产的话,是需要对公司的债权债务经销清算的,如果是破产之后重整,也是需要对债务进行偿还,那么破产重整债务谁来偿还?下面法律快车小编为大家详细介绍一下相关知识,欢迎阅读。

  一、破产重整债务谁来偿还

  1、正常情况下

  一般来讲,对于公司的债务,按公司法及相关法学理论原则的规定,肯定是由公司来承担的,股东不会承担公司的债务,在公司股东全额缴纳出资后,股东的义务实际上已经完成了。

  2、特殊情况下

  (1)股东出资不实。企业法人注册登记时,投资方出资不足的,人民法院在审理案件时,如果发现该企业财产不足清偿债务,应判令投资方补足其投资用以清偿债务;注册资金不实的,由开办单位在注册资金不实的范围内承担责任。

  (2)股东抽逃资金。如果公司在诉讼中被要求承担相应债务责任,但公司无力履行,公司股东可能会遇到要求在抽逃资本的范围内承担责任的可能。

  (3)其他情况,包括很多情况,如股东在公司未正式注册成立便以公司名义营业由此造成了债务或股东挪用了公司的财产支付个人费用或是有些股东滥用公司的有限责任制度侵害债权利益,为自己谋取不当利益,等等一些情况。

  

  二、企业破产重整程序

  依据《企业破产法》规定,企业破产重整的程序如下所示:

  1、向法院申请重整。第七十条:债务人或者债权人可以依照本法规定,直接向人民法院申请对债务人进行重整。债权人申请对债务人进行破产清算的,在人民法院受理破产申请后、宣告债务人破产前,债务人或者出资额占债务人注册资本十分之一以上的出资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重整。

  2、债务人或者管理人应当自人民法院裁定债务人重整之日起六个月内,同时向人民法院和债权人会议提交重整计划草案。前款规定的期限届满,经债务人或者管理人请求,有正当理由的,人民法院可以裁定延期三个月。

  3、债务人或者管理人未按期提出重整计划草案的,人民法院应当裁定终止重整程序,并宣告债务人破产。

  三、企业破产重整方案

  1、重整计划的制定

  (1)债务人自行管理财产和营业事务的,由债务人制作重整计划草案;管理人负责管理财产和营业事务的,由管理人制作重整计划草案。

  (2)债务人或者管理人应当自人民法院裁定债务人重整之日起6个月(注意单选题)内,同时向人民法院和债权人会议提交重整计划草案。债务人或者管理人未按期提出重整计划草案的,人民法院应当裁定终止重整程序,并宣告债务人破产。

  2、重整计划的分组表决

  人民法院应当自收到重整计划草案之日起30日内召开债权人会议,对重整计划草案进行表决。

  (1)对债务人的特定财产享有担保权的债权

  (2)债务人所欠职工的工资和医疗、伤残补助、抚恤费用,所欠的应当划入职工个人账户的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费用

  (3)债务人所欠税款

  (4)普通债权

  3、重整计划的通过方式。

  以上就是法律快车小编为大家介绍的关于“破产重整债务谁来偿还”全部内容。一般来讲,对于公司的债务,按公司法及相关法学理论原则的规定,肯定是由公司来承担的。如果您还有其他的法律问题,欢迎咨询法律快车,我们会有专业的律师为您提供帮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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