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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何办理继承房地产手续,法律是如何规定的

遗产继承 2023-09-15 08:42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办理房产继承的手续为:携带继承权公证书的原件、继承过户的申请书、继承人的身份证明、房地产权证原件、房屋平面图及地籍图原件,购房时的契税完税证和契税完税贴花、被继承人死亡证明等资料办理房地产继承登记。由于继承房产涉及到税收问题,房地产中心要求继承人必须到被认可的专业房地产评估机构进行房产价值的评估。法律依据:《公证法》第十一条
    根据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申请,公证机构办理继承等公证事项。
    《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三条
    继承开始后,按照法定继承办理;有遗嘱的,按照遗嘱继承或者遗赠办理;有遗赠扶养协议的,按照协议办理。
  • 房产继承的手续:
    1、到被继承房产公证处办理房产继承公证;
    2、准备好死亡证明,继承人身份,房屋所有权证书等材料;
    3、到房产交易中心办理房产继承手续。
    《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第十四条第一款、第二款第二项规定,因买卖、设定抵押权等申请不动产登记的,应当由当事人双方共同申请。
    继承、接受遗赠取得不动产权利的,可以由当事人单方申请。
    第十五条第一项规定,当事人或者其代理人应当向不动产登记机构申请不动产登记。法律依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第十五条
    当事人或者其代理人应当向不动产登记机构申请不动产登记。
    不动产登记机构将申请登记事项记载于不动产登记簿前,申请人可以撤回登记申请。
  • 房产继承手续按照以下流程办理:
    1、到派出所开死者的死亡证明;
    2、到公证处办理不动产继承公证;
    3、带齐不动产所有权证书、继承公证书、继承人身份证及复印件等材料到相关产权交易中心办理继承手续;
    4、交纳相应的税费。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二百一十四条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二百一十四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二百一十四条
    不动产物权的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依照法律规定应当登记的,自记载于不动产登记簿时发生效力。
    第二百一十六条
    不动产登记簿是物权归属和内容的根据。
    不动产登记簿由登记机构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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