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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师周末外派学习,路工遇车祸算工伤吗?

工伤索赔 2023-09-15 09:20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一般情况下认定为工伤,但是必须具备以下条件:
    第一,必须是在上下班的时间发生的交通事故;
    第二,在上下班的必经线路上发生的;
    第三,本人不是全责或者不是主责;
    第四,因机动车而引起的道路交通事故。
    其赔偿按照正常的工伤待遇进行赔偿,包括医疗费、一次性伤残补助金、就业补助金等费用。法律依据:《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四条
    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工伤:
    (一)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
    (二)工作时间前后在工作场所内,从事与工作有关的预备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伤害的;
    (三)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履行工作职责受到暴力等意外伤害的;
    (四)患职业病的;
    (五)因工外出期间,由于工作原因受到伤害或者发生事故下落不明的;
    (六)在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轨道交通、客运轮渡、火车事故伤害的;
    (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认定为工伤的其他情形。
  • 法律分析:工伤的是指劳动者在从事职业活动或者与职业活动有关的活动时所遭受的不良因素的伤害和职业病伤害。又称为产业伤害、职业伤害、工业伤害、工作伤害。工伤范围如下:在生产工作环境中接触职业性有害因素造成职业病的等等。
    员工已经下班了,不属于工伤,但是作为可以适当的给一些补助,法律依据:《工伤保险条例》 第十四条 职工有下列情形的,应当认定为工伤 在上下班途中,受到机动车事故伤害的 上下班途中包括职工正常工作时间上下班的途中,以及职工加班加点后上下班的途中。
  • 员工在上班路上发生车祸,如果是非因本人主要责任造成的,或者受到城市轨道交通、客运轮渡、火车的事故伤害的,属于工伤;如果员工对该车祸负事故的主要责任的,则不属于工伤。
    《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四条法律依据:《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四条
    《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四条
    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工伤:
    (一)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
    (二)工作时间前后在工作场所内,从事与工作有关的预备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伤害的;
    (三)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履行工作职责受到暴力等意外伤害的;
    (四)患职业病的;
    (五)因工外出期间,由于工作原因受到伤害或者发生事故下落不明的;
    (六)在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轨道交通、客运轮渡、火车事故伤害的;
    (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认定为工伤的其他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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