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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项目征地拆迁程序有哪些,法律如何规定?

拆迁补偿 2023-09-15 11:48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建设项目征地拆迁程序如下:
    1、报请国务院或省政府批准;
    2、建设项目批准通过后,向市、县政府地政部门提出建设用地申请;
    3、审查通过后,拟订征收土地方案并逐级上报;
    4、批准后,发布征地公告;
    5、实施征地补偿安置方案。
    根据《土地管理法》第五十三条的规定,经批准的建设项目需要使用国有建设用地的,建设单位应当持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有关文件,向有批准权的县级以上人民政府自然资源主管部门提出建设用地申请,经自然资源主管部门审查,报本级人民政府批准。法律依据:《土地管理法》第五十三条
    经批准的建设项目需要使用国有建设用地的,建设单位应当持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有关文件,向有批准权的县级以上人民政府自然资源主管部门提出建设用地申请,经自然资源主管部门审查,报本级人民政府批准。
  • 建设项目征地拆迁程序如下:
    1、报请国务院或省政府批准;
    2、建设项目批准通过后,向市、县政府地政部门提出建设用地申请;
    3、审查通过后,拟订征收土地方案并逐级上报;
    4、批准后,发布征地公告;
    5、实施征地补偿安置方案。
    根据《土地管理法》第五十三条的规定,经批准的建设项目需要使用国有建设用地的,建设单位应当持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有关文件,向有批准权的县级以上人民政府自然资源主管部门提出建设用地申请,经自然资源主管部门审查,报本级人民政府批准。法律依据:《土地管理法》第五十三条经批准的建设项目需要使用国有建设用地的,建设单位应当持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有关文件,向有批准权的县级以上人民政府自然资源主管部门提出建设用地申请,经自然资源主管部门审查,报本级人民政府批准。
  • 建设项目征地拆迁程序如下:
    1、国务院或者省政府审批通过建设项目;
    2、建设单位向市、县政府部门提出建设用地申请;
    3、审查申请材料,拟定征地方案;
    4、逐级上报至国务院或者省政府;
    5、得到批准后,公布征地方案;
    6、进行补偿登记;
    7、拟定并确定征地补偿安置方案;
    8、实施补偿安置方案。
    《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第二十五条第一款规定,征收土地方案经依法批准后,由被征收土地所在地的市、县人民政府组织实施,并将批准征地机关、批准文号、征收土地的用途、范围、面积以及征地补偿标准、农业人员安置办法和办理征地补偿的期限等,在被征收土地所在地的乡(镇)、村予以公告。法律依据:《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第二十五条第一款
    征收土地方案经依法批准后,由被征收土地所在地的市、县人民政府组织实施,并将批准征地机关、批准文号、征收土地的用途、范围、面积以及征地补偿标准、农业人员安置办法和办理征地补偿的期限等,在被征收土地所在地的乡(镇)、村予以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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