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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关系的程序条件是什么?

劳动合同纠纷 2023-09-16 08:18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关系程序:书面通知劳动者;通知工会;在劳动者办结工作交接时支付经济补偿;出具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证明,并且一次性支付工资;为劳动者办理档案和社会保险关系转移手续。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关系条件:存在非过失性辞退情形,单方面解除;协商一致解除;其他。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五十条
    用人单位应当在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时出具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证明,并在十五日内为劳动者办理档案和社会保险关系转移手续。
    劳动者应当按照双方约定,办理工作交接。用人单位依照本法有关规定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的,在办结工作交接时支付。
    用人单位对已经解除或者终止的劳动合同的文本,至少保存二年备查。
  • 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关系程序条件有:
    (1)即时解除,职工存在过失用人单位可以单方解除劳动合同,并不需要支付经济补偿金;
    (2)预告解除,用人单位依法解除劳动合同,并需要提前三十天通知职工或支付一个月工资的代通知金;
    (3)裁员解除,用人单位需提前三十日向工会说明情况,向劳动行政部门报告裁减人员方案。法律依据:《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三条
    用人单位单方解除劳动合同,应当事先将理由通知工会。用人单位违反法律、行政法规规定或者劳动合同约定的,工会有权要求用人单位纠正。用人单位应当研究工会的意见,并将处理结果书面通知工会。
    第五十条
    用人单位应当在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时出具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证明,并在十五日内为劳动者办理档案和社会保险关系转移手续。劳动者应当按照双方约定,办理工作交接。用人单位依照本法有关规定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的,在办结工作交接时支付。用人单位对已经解除或者终止的劳动合同的文本,至少保存二年备查。
  • 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关系程序条件是:非过失性辞退,用人单位需要提前三十天通知员工或支付一个月工资的代通知金;经济性裁员,用人单位提前三十日向工会或者全体职工说明情况,听取工会或者职工的意见后,裁减人员方案经向劳动行政部门报告才可以裁减;其他。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四十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劳动者本人或者额外支付劳动者一个月工资后,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劳动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用人单位另行安排的工作的;
    (二)劳动者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的;
    (三)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经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未能就变更劳动合同内容达成协议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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