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答详情

强制拆迁的条件是什么,法律规定是什么

拆迁补偿 2023-09-16 11:04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依法强制拆迁的条件是:被征收人在法定期限内不申请行政复议、不提起行政诉讼,同时在规定期限内拒不搬迁的可以提请区县房地局作出裁决,依法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二十八条法律依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二十八条
    《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二十八条
    被征收人在法定期限内不申请行政复议或者不提起行政诉讼,在补偿决定规定的期限内又不搬迁的,由作出房屋征收决定的市、县级人民政府依法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强制执行申请书应当附具补偿金额和专户存储账号、产权调换房屋和周转用房的地点和面积等材料。
    《城乡规划法》第六十五条
    在乡、村庄规划区内未依法取得乡村建设规划许可证或者未按照乡村建设规划许可证的规定进行建设的,由乡、镇人民政府责令停止建设、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的,可以拆除。
  • 依法强制拆迁的条件是:被征收人在法定期限内不申请行政复议、不提起行政诉讼,同时在规定期限内拒不搬迁的可以提请区县房地局作出裁决,依法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法律依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二十八条
    被征收人在法定期限内不申请行政复议或者不提起行政诉讼,在补偿决定规定的期限内又不搬迁的,由作出房屋征收决定的市、县级人民政府依法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强制执行申请书应当附具补偿金额和专户存储账号、产权调换房屋和周转用房的地点和面积等材料。
    《城乡规划法》第六十五条
    在乡、村庄规划区内未依法取得乡村建设规划许可证或者未按照乡村建设规划许可证的规定进行建设的,由乡、镇人民政府责令停止建设、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的,可以拆除。
  • 《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二十八条第一款规定,依法强制拆迁的条件如下:
    1、被征收人在法定期限内不申请行政复议或不提起行政诉讼;
    2、在补偿决定规定的期限内不搬迁。
    根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二十七条第一款的规定,实施房屋征收应当先补偿、后搬迁。
    第二十八条第二款规定,强制执行申请书应当附具补偿金额和专户存储账号、产权调换房屋和周转用房的地点和面积等材料。法律依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二十七条第一款
    实施房屋征收应当先补偿、后搬迁。
    第二十八条
    被征收人在法定期限内不申请行政复议或者不提起行政诉讼,在补偿决定规定的期限内又不搬迁的,由作出房屋征收决定的市、县级人民政府依法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强制执行申请书应当附具补偿金额和专户存储账号、产权调换房屋和周转用房的地点和面积等材料。
  • 如果需要针对性解答,可以直接向我咨询并描述您的情况,本地专业律师将24小时在线解答。
    平台黄石律师团
    官方
    响应时间 平均2分钟内
    咨询我
声明: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相关知识推荐

加载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