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答详情

想知道买方在买卖合同中的主要义务是什么

房屋买卖 2023-09-16 12:40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买卖合同当事人的义务有,买方需要按约支付价款、验货、收获;卖方需要提供符合要求的货物、按约交付。在买卖合同中,买方和卖方都享有一定的权利,承担一定的义务。而且,其权利和义务存在对应关系,即买方的权利就是卖方的义务,买方的义务就是卖方的权利。是双务民事法律行为。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五百九十八条
    出卖人应当履行向买受人交付标的物或者交付提取标的物的单证,并转移标的物所有权的义务。
    第五百九十九条
    出卖人应当按照约定或者交易习惯向买受人交付提取标的物单证以外的有关单证和资料。
    第六百零一条
    出卖人应当按照约定的时间交付标的物。约定交付期限的,出卖人可以在该交付期限内的任何时间交付。
  • 买卖合同中出卖人主要义务有:
    1.交付标的物义务,分为现实交付和观念交付;
    2.转移标的物所有权义务,使得买受人获得标的物;
    3.瑕疵担保义务,出卖人负权利瑕疵担保和物的瑕疵担保。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五百九十五条
    买卖合同是出卖人转移标的物的所有权于买受人,买受人支付价款的合同。
    第五百九十八条
    出卖人应当履行向买受人交付标的物或者交付提取标的物的单证,并转移标的物所有权的义务。
    第五百九十九条
    出卖人应当按照约定或者交易习惯向买受人交付提取标的物单证以外的有关单证和资料。
  • 法律分析:买卖合同当事人的义务有:1、出卖人的义务。交付并转移标的物所有权的义务,瑕疵担保义务;2、买受人的义务。按照合同约定支付价款的义务,按期检验标的物的义务。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五百九十八条 出卖人应当履行向买受人交付标的物或者交付提取标的物的单证,并转移标的物所有权的义务。
    第五百九十九条 出卖人应当按照约定或者交易习惯向买受人交付提取标的物单证以外的有关单证和资料。
    第六百条 出卖具有知识产权的标的物的,除法律另有规定或者当事人另有约定外,该标的物的知识产权不属于买受人。
  • 如果需要针对性解答,可以直接向我咨询并描述您的情况,本地专业律师将24小时在线解答。
    平台朝阳律师团
    官方
    响应时间 平均2分钟内
    咨询我
声明: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相关知识推荐

加载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