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消费者权益问题我付钱了,有收到一张发票(不是国家税务的正规发票就是商家自己写的)由于尺码不合,我也没从他们店带出货过,货品是一个自行车架(价格2万5000)我现在尺码不合要求店家退货,另外我还付了1万买其它配件的定金。我也想不退货就换个尺码小的更好的补差价,我现在有没有算在消费者权利保护里面。至始至终货品没有出过他们店我也没拿过货现在投诉消协基本没用可能要上诉了。律师我这样属违法吗,我上诉胜率有多大消费者权益问题我付钱了,有没有算在消费者权利保护里面。律师我这样属违法吗

消费者维权 2019-03-25 15:12 人浏览
共4位律师解答
  • 消费者权益保护法-退货:  
    (1)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四十五条中规定:在保修期内两次修理仍不能正常使用的经营者应当负责更换或者退货。  那么经销商就不能以租赁为由要求交纳相关费用,你与经销商之间不存在关系,而是买卖关系。  
    (2)如果你因为机器本身的问题造成某种严重后果,可以向经销商要求相应损失。一般情况下,当产品不能正常使用,我们要向经销商反映并寻求解决问题的方法。经销商积极履行相关义务,对造成的损失在合理范围内一般不予赔偿。如果是因为经销商的缘故造成损失的扩大,那么可以向经销商索赔。  应提交产品不能正常使用给你造成的损失的相关证明,证明产品不能正常使用与你的损失有因果关系。
  • 如果你事先知道你买的手机只是和你看上的手机外形一样而配置不一样,店家是不构成欺诈的,购买手机的票据如有须知载明退、换、维修可依次主张。另,根据《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二十四条规定,经营者提供的商品或者服务不符合质量要求的,消费者可以依照国家规定、当事人约定退货,或者要求经营者履行更换、修理等义务。
    没有国家规定和当事人约定的,消费者可以自收到商品之日起七日内退货;七日后符合法定解除合同条件的,消费者可以及时退货,不符合法定解除合同条件的,可以要求经营者履行更换、修理等义务。
  • 《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规定了消费者有以下九项权利:


    (1)安全权。消费者在购买、使用商品和接受服务时享有人身财产安全不受损害的权利。


    (2)知情权。消费者享有知悉购买、使用的商品或者接受的服务的真实情况的权利。


    (3)选择权。消费者享有自主选择商品或者服务的权利。


    (4)公平交易权。消费者在购买商品或者接受服务时,有权得到质量保障、价格合理、计量正确等公平交易条件,有权拒绝经营者的强制交易行为。


    (5)求偿权。消费者因购买、使用商品或者接受服务受到人身、财产损害时,享有依法获得赔偿的权利。


    (6)结社权。消费者享有依法成立维护自身合法权益的社会团体的权利。


    (7)获取知识权。消费者享有获得有关消费和消费者权益保护方面的知识的权利。


    (8)受尊重权。消费者在购买、使用商品和接受服务时,享有人格尊严、民族风俗习惯得到尊重的权利。


    (9)监督权。消费者享有对商品和服务以及保护消费者权益工作进行监督的权利。有权检举、控告侵害消费者权益的行为和国家机关及其工作人员在保护消费者利益工作中的违法失职行为,有权对保护消费者权益工作提出批评、建议。

  • 根据《消费者权益保障法》的规定,无理由退货权只存在于通过网络、电视等途径购买商品的情况。对于实体商店的消费,没有法定的无理由退化权,具体是否可以无理由退货,由消费才与商家在消费合同中作出约定。
    消费者退货的商品应当完好。经营者应当自收到退回商品之日起七日内返还消费者支付的商品价款。退回商品的运费由消费者承担;经营者和消费者另有约定的,按照约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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