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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何起诉对方原户籍所在地?

其他 2023-09-18 00:28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一、被告人在异地该怎么起诉对方
    1、被告人在异地该起诉对方的方式如下:
    (1)向人民法院起诉时,如果被告人在异地,只是暂时性的,异地不是经常居住地时,在被告住所地法院起诉;
    (2)如果被告在异地属于经常居住地,那么原告应当向被告经常居住地法院起诉。
    2、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十二条
    对公民提起的民事诉讼,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被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
    对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提起的民事诉讼,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
    同一诉讼的几个被告住所地、经常居住地在两个以上人民法院辖区的,各该人民法院都有管辖权。
    二、民事诉讼执行的基本原则有哪些
    1、执行的合法性原则。是执行活动应当按照法定的条件和程序进行;
    2、执行标的的有限原则。是人民法院的执行活动所指向的对象,包括被执行人的财产和行为两个方面,但不包括被执行人的人身;
    3、兼顾被执行人利益原则。是在执行过程中,人民法院必须照顾被执行人的合法权益;
    4、强制执行与说服教育相结合的原则。是人民法院在执行中既要采取强制手段,又要对当事人多做思想教育工作以促使其自动履行;
    5、协助执行原则。在执行过程中,人民法院认为需要有关单位、个人协助执行的,应依法向其发出协助执行通知书。
  • 起诉地,在民事诉讼法上称之为管辖。原告起诉要向有管辖权的法院提起诉讼。到被告所在地法院提起诉讼,可定是没有错的,当然并不是必须到被告所在地提起诉讼。
    任何一个诉讼的提起,首先要考虑的就是到哪个法院提起诉讼,能在原告所在地提起诉讼的,就不用到被告所在地。如合同纠纷案件,可以在被告所在地,也可以在合同履行地。根据民事诉讼法的相关规定,民间借贷案件、索要货款的案件等要求对方履行金钱给付义务的诉讼,原告所在地也是有管辖权的,可以在原告所在地提起诉讼。
    关于管辖异议问题,如果在被告所在地提起诉讼了,对方还提出管辖异议,如果没有事实依据,法院可能会对恶意提起管辖异议的行为,处以罚款、训诫的。
  • 起诉地,在民事诉讼法上称之为管辖。原告起诉要向有管辖权的法院提起诉讼。到被告所在地法院提起诉讼,可定是没有错的,当然并不是必须到被告所在地提起诉讼。
    任何一个诉讼的提起,首先要考虑的就是到哪个法院提起诉讼,能在原告所在地提起诉讼的,就不用到被告所在地。如合同纠纷案件,可以在被告所在地,也可以在合同履行地。根据民事诉讼法的相关规定,民间借贷案件、索要货款的案件等要求对方履行金钱给付义务的诉讼,原告所在地也是有管辖权的,可以在原告所在地提起诉讼。
    关于管辖异议问题,如果在被告所在地提起诉讼了,对方还提出管辖异议,如果没有事实依据,法院可能会对恶意提起管辖异议的行为,处以罚款、训诫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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