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试用期过了14天,还没有转正

劳动合同纠纷 2023-09-18 02:16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法律分析:试用期过了迟迟不给办理转正手续可能是单位认为试用期表现还达不到转正的能力,这样的话试用期也可延长,但前提是要与本人协商后延长试用期,延长的期限也不会很长,如果单位没协商延长试用期可能违法。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十九条
    【试用期】劳动合同期限三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一个月;劳动合同期限一年以上不满三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二个月;三年以上固定期限和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试用期不得超过六个月。
    同一用人单位与同一劳动者只能约定一次试用期。
    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务为期限的劳动合同或者劳动合同期限不满三个月的,不得约定试用期。
    试用期包含在劳动合同期限内。劳动合同仅约定试用期的,试用期不成立,该期限为劳动合同期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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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法律分析:劳动法规定的试用期和转正的关系,这个要看当时签订的劳动合同,对试用期是如何约定的,一般试用期期间的工资不能低于正式员工工资的百分之八十,并不能低于最低工资的标准。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
    第十九条 劳动合同期限三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一个月;劳动合同期限一年以上不满三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二个月;三年以上固定期限和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试用期不得超过六个月。
    同一用人单位与同一劳动者只能约定一次试用期。
    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务为期限的劳动合同或者劳动合同期限不满三个月的,不得约定试用期。
    试用期包含在劳动合同期限内。劳动合同仅约定试用期的,试用期不成立,该期限为劳动合同期限。
    第二十条 劳动者在试用期的工资不得低于本单位相同岗位最低档工资或者劳动合同约定工资的百分之八十,并不得低于用人单位所在地的最低工资标准。
    第二十一条 在试用期中,除劳动者有本法第三十九条和第四十条第一项、第二项规定的情形外,用人单位不得解除劳动合同。用人单位在试用期解除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说明理由。
  • 法律分析:一首先要明确的试用期是三个月。二试用期满三个月,如果试用期不合格,单位应该出书面的通知给,如果没有通知,就视为试用期合格应该转正。应按转正后的工资街待遇支付工资。三转正是需要办一些转正手续的,可以到人力资源管理部门询问一下原因,也有可能是他们疏忽了这件事,如果没有正当的理由而没有办理手续,视为默认转正,工资待遇就应该按正式工来发放,否则可以到劳动仲裁机构去调解。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
    第十九条 劳动合同期限三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一个月;劳动合同期限一年以上不满三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二个月;三年以上固定期限和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试用期不得超过六个月。同一用人单位与同一劳动者只能约定一次试用期。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务为期限的劳动合同或者劳动合同期限不满三个月的,不得约定试用期。试用期包含在劳动合同期限内。劳动合同仅约定试用期的,试用期不成立,该期限为劳动合同期限。
    第二十条 劳动者在试用期的工资不得低于本单位相同岗位最低档工资或者劳动合同约定工资的百分之八十,并不得低于用人单位所在地的最低工资标准。
    第二十一条 在试用期中,除劳动者有本法第三十九条和第四十条第一项、第二项规定的情形外,用人单位不得解除劳动合同。用人单位在试用期解除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说明理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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